<![CDATA[qiyuebeibei.bokee.com]]> zh_cn Sun,16 Mar 2008 07:47:31 CST Thu,01 May 2008 11:39:09 CST http://www.bokee.com http://reg.bokee.com/account/web/img/logo.gif 博客网 http://www.bokee.com 您好,欢迎访问yunle110.bokee.com <![CDATA[爱情的3个瞬间 ]]> .html
 
 

爱情的3个瞬间

  一生的爱情,不过是3个瞬间。

  第一个瞬间,发生在大二的课堂上。她与邻座的他聊得十分投机。他知道她是武汉人,快下课的时候,他问:"我以后到武汉玩,去找你,好不好?"她说:"当然好。"顺手撕下一张笔记纸,草草画张地图给他。

  第二个瞬间,是在毕业的火车站上。歌着,哭着,挥着手,送走一个同学又一个同学,最后的站台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北方的后半夜,6月也是凉的,星都黑的时分,他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一直爱着你。"

  她惊愕地抬头,看见他的脸,霎时间恍然明白了,何以那些看见他的日子,便连阳光也格外炽烈。她几乎要狂呼:"我也是呀。"但火车呼啸而来的声音吞没了一切。

  后来,她给他写下一封又一封的信,却一无回音,她亦无从追究:是地址错误,还是......一颗错误的心。以为自此往后,便是两不相忆,却在深夜梦见他向她走来,仿佛有千言万语要倾诉,却只是哀痛地,静默地,转过身去......她大惊坐起,长坐至黎明。

  而第三个瞬间,是6年后了。她新婚燕尔,去上海度蜜月,温厚疼惜的丈夫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她何以一定要在一个叫安庆的小城市停留一天,寻访一位老同学。

  而他给过她的地址,早已是一片荒芜--整条街都已拆迁。尘灰茫茫的街头,他们不知找了多久,问了多少人,才有一个男孩惊异地说:"他是我哥呀。"

  隔了6年时光重逢,却恍如清晨刚刚分手。他谈谈地说:"来了?"她亦回:"来了"。

  还是生分了,只聊几句闲话。他的工作不算好,他笑一笑:"我差一点儿就去了武汉,工作、关系都安排好了,我父亲......去世了。家里,母亲、弟弟......没走成。"

  --那也就是她梦到他的时候吧?

  才坐了一会儿,黄昏便在刹那间来临,见丈夫低头看表,她起身告辞,说着惯常的客套话:"来武汉,到我家玩,你知道地址吗?"他说得平常:"我知道。"回身拉开抽屉,从最上面取出一张纸--

  那是8年前,她顺手撕下的一张纸,墨色早已褪得极谈,却有一只箭头,依然清晰地,指向她的家......

  只是3个瞬间啊,便收拾了,她一生的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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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39:09 CST 0
<![CDATA[用爱在眼泪上雕刻]]> .html
 
 


用爱在眼泪上雕刻

  爱,象一把锋利的刻刀,用它柔软的刃,在眼泪上完成美丽的微雕。--题记

  人,总是不知道哪天会发生一生最重要的那件事,不知道哪天会明白影响一生的哪个道理,不知道哪天会遇到一生最重要的那个人。夏天。选修课。他迟到了,气喘吁吁地冲进来,有些尴尬地用歉意的目光征的讲师的默许后,在众人的目光中坐下,很快静了下来。她目光落在他侧脸上,玩味地转着手中的笔。他在抄笔记,脸上是认真的表情。穿着格子衬衫,第一粒纽扣整齐地扣在喉结下面,显得有点傻气。他总是穿棉格子衬衫,总是扣好第一粒扣子。象个被幼儿园阿姨打扮得干净整齐的小男孩。于是,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嘲弄的笑容都很恣意。虽然他们并不认识。他终于忍不住问身旁的死党安:

  “我是不是很滑稽?”

  安一脸正经地凝视了他三十秒,突然换成一脸坏笑:“何止是滑稽,简直是把鸡拔光了毛涂上润滑油拿出来展览,滑天下之大稽!”他有点愤恨地问:“那刚才是谁?”安望着她消失的路口,若有所思:

  “她……”

  “她?”他又看了路口一眼。

  他突然感到后脑勺被拍了一下,安瞪眼:“看什么看?你这种人看起来挺老实,却偷偷看美女。行为单纯、思想复杂的人才真正危险!啧啧,衣冠禽兽。”

  “呵呵。”

  “呵呵,坏小子。”图书馆。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翻了一下底页,放了回去。每本书后面都有一张卡,记录每个借书人的名字。自从他知道她的名字后,常常能在自己借的书后面找到她的名字。

  “这本只有她借过。”他把它拿到临窗的座位上去看。有一页折了角,一行字映入眼帘:

  “他在枫林里捡书页,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

  纸上有干了的水痕。从她吻过的杯沿滑落,或者从她的眼睛,他想。

  “我也常坐你现在坐的这个位子。”他抬起头,看见她微笑着把几本书放在中间,在他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他微微地吃惊,忘了说话。她把耳边的秀发掠在耳后,然后把随声听耳机塞进耳里.那个耳机剥夺了他后来说话的权利。她侧脸的弧线很好看,象锦缎,他想伸手去摸。但是他只摸了摸纸上的水痕。感觉到指尖有点冰凉。眼泪的温度,究竟该是冰凉的,还是温暖的?他不知道。他听过这句话:眼泪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心灵。她的灵魂,究竟是冰凉的,还是温暖的呢?他想知道。

  以后,图书馆、选修课他都故意坐在角落靠窗的位子旁边,为了看她侧脸优雅的弧线。他在他和她之间始终保持着距离。距离是催化剂.他总是来那么早。坐在角落。宁静而冷峻的神色。很少主动和她搭话,偶尔开口也是礼貌得近乎冷漠。(后来好多年安都说他是欲擒故纵。)她的个性很开朗,而且周围有太多热情等待着的眼睛。倒是他的矜持让她觉得很独特。当女孩觉得一个人自己不容易轻松了解的时候,她可能会爱上他。有一天的选修课,她突然说:“你的侧脸很好看。”他笑了。

  于是他们开始相爱。

  她带给他一盒草莓。不是那种巨大鲜艳的科技草莓。这些果肉深红的小草莓很招人喜爱。

  “这是我种。”她象是个做对了算术题向人夸耀的小学生。

  “呵呵,我才不信。”

  “真的!我家有一株草莓树!”

  “小笨蛋,草莓是长在树上的。”他怜爱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讨厌啦,这么快就被你拆穿了。”

  “呵呵。好好,我装傻。”他拆开盖子递给她,微笑而满足地看她赌气地吃掉手中的草莓。直到吃光了,她才发现原本想送给他的这盒草莓是被自己吃掉的。她吐吐舌头。他大笑起来。他看出真正的她只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于是就小心地疼了她。

  “马上就要下课了,一起去图书馆。”他看表。

  “你不吃午饭?”

  “除非你帮我打饭。”

  “除非你帮打十次饭感谢我。”

  “除非你嫁给我。”她含羞带笑。

  “那一百次?一千次?……咳咳,我亏大了。”

  “少来啦,我嫁给你你才是赚到了。再说还有一年多就要毕业了,哪有一千次机会给你表现?”

  “我毕业后跟着你回家,做饭给你吃,给你家人吃!“她羞红了桃花粉面。她的笑容散着清香,象一朵含笑。他曾告诉她,含笑是一种芳香的花儿,象是她的微笑。

  “还不答应?那打扫卫生、洗衣服我都包了!”

  “呵呵呵呵。”他每天都帮她打饭。有了幸福的滋养,她脸上的含笑也每天为他盈盈地开着,开成美丽的爱情。滋润女孩的是爱情,那滋润爱情的又是什么呢?据说,男女各画半个圆,能合起来的便是有缘人。于是他们一起练习画半圆,直到他们的圆合起来有着最完美的吻合.两个相爱的人想安排缘分。也许却被缘分安排了分离。

  毕业后,他为她留在了这座城市,去了一家广告公司。

  CanvasCafe.这家不起眼的小店咖啡很纯正,价格也公道。店里有些没名气画家的油画和一些名画的临摹作品。他常常牵着她的手带她来看,告诉她凡高和伦博朗。然后他们会坐下来喝一杯咖啡。她喝咖啡放盐。她说,盐是人生真味。他望着她。昏黄的灯光下,她用小匙子搅动着咖啡的动作从容优雅。盐粒旋转、溶解,溶成她眼里的淡淡忧郁.看上去象一幅油画。他了解她胜过她了解自己。只有他知道她活泼的个性里溶着盐的淡淡忧郁.他伸手帮她掠开额上遮住眼睛的一缕发,然后拿起盐瓶往自己杯里抖了抖。他觉得这种有个性的口味有点怪,但他已经习惯于喝咸咖啡。戒不掉了,就象戒不掉她。他家。

  “我工作一直都不顺心……我想出去留学。”他眼睛看着桌子。沉默。

  “我呢?”

  “我们结婚,你跟我一起去。”

  “陪读夫人?”她看他,然后坚决地摇头。

  “你就这么自私?!不肯为我牺牲一点?!我受够你的任性了!”

  他冲她吼。她哭得声音沙哑。他心里恻恻地隐痛,坐在她旁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什么都不说。然而,他做的决定很难改变,她也是。他出国的手续很快办下来了。他们决定分手,因为他们都是现实的人。

  三年,他和她都等不起,输的代价太大。

  机场

  一天晚上,她和安路过CanvasCafe。她执意要进去喝一杯。三年过去了,这家店有了名气。店面扩大了四倍,装修得很做派,顾客多是些白领,价格也因此贵了起来。她拣了个角落靠窗的位子坐下。安坐在她对面。可是她只看着窗外。似乎在想心事,又似乎什么都没想。她要了瓶盐。久违了,咸咖啡。安惊奇地说:“以前怎么没见你喝得这么奇怪?”她不语。侍应生一边微笑地把盐递给他们,一边巴结地说,也常常有位先生带着位小姐来,每次都只肯喝咸咖啡。“是你吗?”她在心里说。安好奇地洒了点盐,喝第一口就喷出来了,喊道:“再要一杯,放糖放奶。太难喝了。”

  她抬起杯子,啜了一口咖啡。咸与苦交融,确实很难喝。那时候那么爱它,是不是因为心里是甜蜜的呢?她家.安打电话来:“同学会,你去不去?”她想了想:“去。”同学会安排在CanvasCafe,这个用钱买情调的地方。因为这里有名。她透过橱窗玻璃望着他。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漂亮的领结,一眼看过去就是成功人士。衬衫的第一粒纽扣还是扣得那么整齐。他很少笑,言谈的姿势很有礼貌。冷漠的礼貌。“叮--欢迎光临。”全体人都转过头来望着她,然后又各自转回去谈自己的。他一直看着她。那天安喝醉了。他和她都知道安是故意的。安想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虽然心里很苦涩。他被大家指派送她回家。走前他付了全体人的帐。

  “我去拿车。”

  “不用了,不远,走走吧。”……

  “你好吗?”

  “还好,谢谢你。”

  “我的公司运转还不错,蛮顺利的。”他觉得无话可说。

  “恭喜你。”

  路灯下,她侧脸的弧线还是那么优雅。她身上的香水味化作熏香的晚风。她搽的是那种叫“鸦片”的香水。一路无语。她租的公寓不远,很快就到了终点。她站在路灯下,扬起脸看他:

  “我到了,你回去吧。”

  “……”

  “走吧。”

  “……我四月就要结婚了。”

  现在是三月底。她一直害怕他这么告诉他,今晚,他终于说了。她的世界黑了。但是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新娘一定很漂亮吧。恭喜你。祝福你们。”他的情绪情绪突然很激动,捏的她幼嫩的双肩生生地疼:

  “我回来后,知道你和安在一起已经两年了。……而安是我最好的兄弟。你明白我吗?!”

  “我能理解。”

  她嘴角挂着微笑,似乎满足了什么……两个人都不说话,任夜风吹乱他们的容颜……她感到他的手从她肩上无力地滑落。他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她,庄重地对她说最后一次:“我爱你。”然后他擦干她眼角的泪水,吻了她一下,“好好地对安,他会给你幸福。”然后他阔步消失在黑暗中。

  从此带走了她的幸福。春天里离去的幸福。她在路灯下展开手中的东西。那是个破旧的记事簿,上面整齐地写满了“正“字。她跪在路灯下,满足地微笑着开始数:“一、二、三、四……七十六、七十七……”

  “你不吃饭?”“除非你帮我打饭。”“除非你帮我打十次饭感谢我。”“除非你嫁给我。”“……”“那一百次?一千次?”……

  “九十四、九十五……一百九十五、一百九十六……”一百九十九,乘以五,再加一个未能写完的“正”。他一共帮她打了九百九十九次饭。再翻开最后一页,上面抄着一句话:“他在枫林里捡树叶,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眼泪在水泥地上跌碎。她跪在冰凉的夜里失声痛哭。 

  后记:我坐在棂寂的黑暗之中写完《用爱在眼泪上雕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搁笔起身去冲了一杯咸咖啡,体味她的心情。苦与咸的滋味。咖啡、眼泪、海水,序曲响起的时候就注定了它不圆满的完结篇。所以仍不能如开始所愿地把它写成圆满的故事。花开,并不是为了解人间的愁。人活着,能爱、能生活,也就有了快乐,然后就可以在清香中入睡,并留下欣慰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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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33:44 CST 0
<![CDATA[初恋的天空飘满无言的痛 ]]> .html
 
 

初恋的天空飘满无言的痛

 

  他来自穷乡僻壤,这是我从他的一个同乡口中得知的。

  但我不在乎,在十年前,在那个谈不上美丽的大学校园里。

  我是在一次校文学社的集会上认识他的。那次集会上女性不多,我是默默无闻一小卒,独自一人坐角落里,高山仰止般望那些中文系的才子们。其中有他,有着一双大眼睛,眉宇间略带悒郁的大男生。那里时我偏爱宋词,“绸缪的秋雨”总是在我的世界里滴滴地下,所以,他的悒郁,一下子让我有了知音般的感觉。

  轮到他发言时,我的脸就不自觉地红了,我尽量做出低眉顺眼状,以掩饰那无来由的羞红。他的发言字下腔圆,普通话极标准,音质是带点儿磁性的那种。他大谈了一通诸如当今社会文学走势之类的话,深奥得很,更让我作仰视状。

  我正独自菲薄着,却突然听到有人点名要我说两句,于是其他人也跟着热闹,说我是校园内的才女,他们已在杂志上看到我发表的诗了。能在那样的杂志上发表诗,是很了不得的,他们一脸真诚地说。巨大的荣耀让我一下子无法消受,我看到他也在两眼晶晶地看我,更是手足无措,呐呐不能成言。他们等半天,也没等到我一句半句的话,最后只好温和地笑笑,作罢。在大家都很温和地笑着时,他却很深刻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让我的心,竟很疼地跳了一下。

  自那次集会后,我们开始了为数不多的几次交往,交往的内容都是他来问我约诗稿。我写好了就送给他,然后他和他的那帮秀才们进行认真挑选,选登到校文学社的社刊上。我记得有一期社刊上,他们隆重推出我的十二首诗,还满腔热忱地作了一篇洋洋洒洒近三千字的诗评,这大激活了我潜在的写作热情,我几乎是一天一首地写,写成一堆了,就送给他看,我们之间语言交流不多,多数是他对我的诗进行评价,只几分钟时间,满溢的都是赞美之辞。我一般是微微笑着听,点头或摇头,不多话。

  在小小的校园里,我们还是很容易就碰到的。我们在同一个操场上做操,在同一个食堂吃饭,在同一幢教学楼里上课,在同一个阅览室看书。每每遇到,我总是竭力混入人群中,避免让他看到,但眼光,却不可遏制地越过人群,一遍遍地把他找寻。

  我开始做梦,在大白天。我总是让自己沉入无边的假想之中。我知道这不好,没来由,于是压迫自己拼命读书,拼命写诗,但他总是防不胜防地跑进我的思绪中来。在那些日子里,我的思绪,是盛开的获花啊,绵绵絮絮忧忧郁郁地飘呀飘,总也落不尽。

  那时,宿舍里的小女生们一个个都在演绎着“风花雪月”,一到周末,全都彩蝶般飞走了。我拒绝着邀请和诱惑,静静一个人,让梦美丽地在空寂的宿舍里开放。我设想着他的突然出现,设想着他悒郁地眼和磁性的声音。没有玫瑰,那就带一枚树叶给我吧,我一样的会喜欢的。无边的假想,使我那时的心中,注满疼痛。

  我表面上一平如镜,真的跟他顶面相遇了,我也是一副满不在意的样儿。没人人知道我的秘密,没有。我独自怀抱着它,度过了一个又一个落寞的黄昏和夜晚。

  然毕业前一天,他突然找到我,让我给他的毕业纪念册上写两句话。他跟我谈了许多许多,是些与感情有着但与爱无关的话题。他告诉我他是怎样看我独自一人往教室走的,在每天的晚饭过后。他告诉我在阅览室,他是怎样看我独自一人坐角落里,入迷地看一本书的。他告诉我他多想做我的第一读者,他说很喜欢我的诗。最后他告诉我他的家乡是如何穷困,他的父母是如何艰难地生存着。如果可能,我一定要写一部关于父亲地书,一定!他翻着他的手手掌说,手心手背记录的都是苦难呵。

  那是一个夏日的夜晚,无月,无风,楼上的灯光朦朦地照着楼下的小径,我轻倚着一棵树,看着眼前的那个人,心中澎湃着千万声回响。

  我只想着他说一句,跟我走吧,亲爱的。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背起行囊,跟他回他的家乡。我是咬定了想跟他一起去过苦日子的。但一直到最后,他也没说出类似这句话的话来。

  我在他的纪念册上写了什么,我已忘了。但他在我的纪念册上写的那句:我相信你会成功,就象相信我会成功一样。等待你的好消息!已深深烙进我的脑海,成了永久的记忆。

  我在毕业后好长一段时间里,都沉浸在一种无以名状的忧伤之中,那种没有着落的爱的滋味,不好受,那实在是一种摸不着疼痛的疼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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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31:11 CST 0
<![CDATA[爱的颜色是苍白 ]]> .html 爱的颜色是苍白

  一

  1994年的7月,在一次笔会上,我认识了董。董高大英俊,才华横溢,是西安某杂志社的编辑。

  我对董充满了崇拜。

  相同的志趣爱好,又加上我和董是老乡,于是分别的日子里,我和董经常书来信往,董在回信的末了总是写上一句天气渐凉了,别忘了加衣、多保重之类的话,弄得我心里暖融融、甜丝丝的。

  1994年春节,为了能够陪伴独在异乡的董过年,我自告奋勇地要求留下来值班。领导不知其中原由,于是将所有办公室的钥匙交给了我,怕我寂寞又从家里拎来了录音机。我自是喜出望外,虽然是远隔千里的电话相伴,却给我们刚刚萌芽的爱情罩上了一层浪漫而神秘的色彩。

  通过弯弯曲曲的电话线,我们借助歌声传达了彼此的心声。从苏芮的《牵手》到叶倩文、林子祥的《选择》,再到钟镇涛的《只要你过得比我好》,爱情的心音就在这一刻拨响了。还记得那个除夕的晚上,董将录音机的开关打开,里面传出了播音员甜美动听的声音:下面我要为大家朗诵的是我省著名青年诗人董写给他远在家乡的女友的《节日里,我想起了你》。

  “……也许你从未察觉我对你深切的关注,甚至如夜百合一样兀自在风中开放......虽然夜的篱笆阻隔了我的行程,但我会用一生的力量来守望你,如守望一朵洁白的睡莲......"

  饱含激情的声音穿过千山万岭,从电波里,从弯弯曲曲的电话线里传过来,一字字、一句句温暖着我脆弱而干涸的心。我就那么泪流满面地坐在电话机旁接受着那遥远的祝福。那是一种怎样的祝福啊,让我在纷繁复杂中感觉到一种真情的存在。我暗自发誓,以后不管经历怎样的风雨,我都会小心翼翼地呵护这份纯真的情意,因为它就像席慕蓉笔下的水笔仔,在这世间越来越少;我还要耐心地等待,即便青春的大树落尽所有的叶子,我也依然伫立于枯树的枝杈上,守着巢,等待那只飞鸟的归来。

  二

  时光在诗句中流逝,一次次,握着董的来信,我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

  1995年的7月,董终于有了一次来京的机会。他比去年胖了许多,也沧桑了很多,我有一点陌生地望着他,很拘谨、很客气、也很礼貌,没有想象中的浪漫,更没有想象中的亲密,我和董还有他们的一位领导在一家餐馆里共进午餐。我感觉到了深深的失落与委屈,因为董没有单独陪我。他只是在他们领导吃菜或喝饮料的间隙,才不失时机的为我朗诵着写给我的诗:"这座城市突然在我眼里变得近似于花朵般的妩媚与蜜意,那是因为你而美丽......"我和董约好第二天一起回河北老家。然而第二天我等到了中午,董的电话却没有打过来。我打过去电话才知道,董已在凌晨和他们领导回了西安。当时,我再也忍不住了,拨通了西安的长途:"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就走了?你为什么要骗我......"在电话里我委屈得要命。董则说:"因为有新的安排,临走前怕打扰你的美梦,就让别人转告你,他们没告诉你吗?"他的声音温柔中有紧张。

  我挂断了电话。董太不近人情了,毕竟那是我盼望了多少个日夜的结伴而行,而董就这么突兀地踏碎了我粲然的希望。但是,我还是想他,那是一种心痛而又绝望的思念。

  记得那个雪花飞舞的初冬,我终于忍不住又拨通了董的电话。

  “雨儿,你在哪儿?你现在还好吗?"

  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董还记得我的声音。

  “你现在是胖了还是瘦了?"董迫不及待地问。

  “帘卷西风。”我有点自怜的味道。紧接着又问:"你呢?"

  “衣带渐宽。”董像是在应和。

  我紧紧地握着话筒,像握住了董富于磁性的声音,感觉心的距离很近,近得使泪水又一次涨潮,,我相信我和董的心是相通相连的。然而在相通相连之后,谁又不盼望一份相守?记得后来董在给我的一首诗中这样写到:"在时间的回归线上/我摇着的是一叶没有水的船/枫叶,我爱你/又有如何用?

  可怜的枫叶就这样飘零了一生的等待,就这样耗尽了青春的感情。

  三

  1996年春节,当董明明确确地告诉我他只是我生命中一个过客的时候,我流干了两年来所有的眼泪。我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却意外地发现了某杂志上有一首董发表的歌词,那是董写给秦皇岛海边一个女孩的,董在歌词中写到他们已经相恋3年。更让我震惊的是,其中一页上有董与那个女孩在海边相依相偎的照片,还用了大量文字讲述他们美丽而浪漫的爱情故事。

  那是一种置身于黑暗,再也见不着太阳的痛苦。然而我还是给董寄去了我最深的祝福。曾经认为,董会牵着我的手走,一直走到生命的尽头。所以我不在乎风雨。可是,当董只是在诗里一千遍一万遍的说爱我,想我,却已牵了别人的手时,这爱、这诗还有什么意义吗?

  后来,我看见董寄给我的照片,穿着我亲手缝制的毛衣坐在雪地上微笑,笑容幸福而灿烂。然而,我记忆深处的爱情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颜色。回首曾经,董的爱情剥落了诗意的朦胧,是那么单薄寒伧,而我,付出的却是火一样的青春啊!这段迷失,也许正应验了一句歌词--"把苍白当作了水晶"--是的,我的爱情的颜色,是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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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29:28 CST 0
<![CDATA[爱你,才走在你左边 ]]> .html
 
 

爱你,才走在你左边

  和所有恋爱的人一样,经历了一番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后,她和他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可是和他结婚了以后,她就觉得自己婚后的生活和想象的相去甚远。婚姻不像爱情,往往是多了琐碎和枯燥,少了激情与浪漫。当她不得不每天都面对这样单调而又乏味的生活时,她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磨平,生活如同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婚后他们彼此还算恩爱,但也经常吵架,常常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起来了。而且他也不像过去那样处处迁就她让着她了,她觉得男人真是虚伪,一结婚就变了一个人,根本就不像恋爱的时候那样宽容忍让,如今她对他使小性子,丈夫一般是置之不理或沉默,甚至有的时候还和她争执一番,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宠着她了。虽然有许多情感她始终无法释怀,可是毕竟她对这种死气沉沉的婚姻的忍耐是有限的。终于有一天,两人大吵了一架后,她忍无可忍地说出了那两个字:"离婚",他立即就说"可以,现在就去"。

  那天外面下着雨,他和她各撑一把伞。两个人并排走在路上,都默默不语,都有各自的心事。雨下得挺大,路也很滑,但谁都不肯表示放弃。忽然前面的路边上有个地方停了一辆车,窄得只能通过一个人,于是他就走在了前面。过去以后,她又和他走在并排,他忽然拽住她,生气地说:"怎么又走我左边了呢?"与此同时,一辆大卡车与他擦身呼啸而过,他侧过身挡住了她,车虽然没撞到他,可是溅起的泥水却弄脏了他的衣服。她一下子愣在了那里。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让她感受到了他细微而又平实的爱:一直以来,他始终习惯地走在她的左边,用自己的身体为她挡住汹涌的车流,为她挡住风雨和危险。其实这才是真爱,虽然没有绚丽的光环,却拙朴而厚重。不加任何修饰,于不经意间就流露出来。

  她不由得泪流满面,分不清她脸上汹涌而下的是雨水还是泪水。他为她拭去泪水,对她说:"回家吧。"她用力点点头,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她感觉似乎同时也抓住了一份沉甸甸的爱。只因为爱你,才会走在你的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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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22:30 CST 0
<![CDATA[错过你错过爱 ]]> .html
 
 

 

 

 

错过你错过爱

 

 

  大三时,校报主编给我布置了一篇校园新闻大特写,就学生宿舍中流行挂床帘一事让我单独去采访。一天晚自习后,我随着涌出教室的人流向宿舍方向而去。前边的几个女生边走边唧唧喳喳聊天。我赶上去拦住她们,告诉她们我是校报记者,询问她们女生中有多少人挂床帘,为什么要挂床帘。她们有点不好意思,其中有个女孩说:“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被别人发现。”

  我问她什么秘密。她说:“既然是秘密就不能告诉你。”我记下她的话又和她们聊了好长时间,这次采访我收获很大。文章刊出后在校园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我的名字也被许多学生所熟悉。

  此后不久,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源有一天突然要给我介绍一个与他女老乡同宿舍的女孩子。那时,整天忙于学习写作的我总以为恋爱是浪费时间的事。

  宿舍里的其他兄弟都起哄说:“是不是怕女孩看不上你?”我极力驳斥他们,想证明我只是不想谈。源说:“能证明给我们看看吗?能打个赌吗?”我的好胜心被激发了出来,于是我们击掌为赌。

  按照源为我们约定的时间,某个月圆的晚上,我们在寂寂的林荫道上见面,女孩一肩长发,清秀苗条。我们在月光下散步,边走边聊,从各自的专业到宿舍中的轶闻趣事,气氛融洽而热烈。

  很自然的我谈起了我发在校报上的那篇特写,我问她属于我文章中的哪一种情况。她轻笑着说: “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被别人发现。”我惊讶地看了她一眼,这才发现她就是几天前我采访的那个女孩。

  因为肩负着击掌为赌的使命,急于成功的我当即提出交朋友的要求,女孩脸上掠过一丝红晕,低着头半天不说话。看她犹豫不决,我不失时机地加上一句话:“错过我你会后悔一辈了。”

  听了这话,女孩咯咯娇笑起来。分手时,我问周末能否约她出去看电影。她思索了一会儿,答应了我,并让我在女生楼下喊她。

  回到宿舍,我向舍友汇报了战果,我很自信地说:“我赢定了。”源拍着我的肩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不过我还得请源帮点忙,大学里女生楼不准男生进入,我又不好意思像其他男友那样在楼下喊她,于是我请源托他女老乡到时帮我喊一下她。

  周末晚上,源的女老乡上楼去后,我和源站在树荫里闲聊,源很羡慕我这么轻松就赢得了女孩的爱情。

  不一会儿,源的女老乡一个人下来了,她告诉我们她不愿意下来。我的头嗡地响了一下,脸随即红了。正在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时,忽然听见有个男孩大声地喊“梅子”。梅子正是我约的那个女孩,我诧异地看见梅子从窗户里伸出半个身子微笑着对那个男孩说:“等等,我马上下来。”

  梅子和那个男孩在我的注视中走远后,我怏怏地和源回到了宿舍。

  经过这次打击,我对爱情便有点心灰意冷。自此到大学毕业我再也没有靠近过女孩子。转眼,毕业在即,离愁别绪攫着每一个人的心。大家都想让别人在留言册上多写点东西,以便尽可能多地留住大学生活。

  临行前几日,我拿回了自己的册子,晚上翻阅时,很吃惊地发现了梅子给我的一张照片和一句留言:

  有些事别人是无法代劳的。

  —— 梅子

  我觉得很奇怪,便拿过去让源看。源看后轻摇了一下头,说:“我本不想告诉你的。”

  源告诉我,其实介绍梅子给我并不是他的主意,而是梅子让他女老乡通过他给我们穿针引线的,国为我的那次采访以及那篇文章让梅子很动心。梅子那次之所以拒绝我是因为我没有在楼下喊她,而是让别的女孩去叫她,这让她很伤面子。

  梅子曾经和同宿舍的女生打赌说像我这样的男孩一定会在楼下大声喊她的名字,但最终我的行为令她失望。这是源的女老乡后来告诉源的。

  我问:“那天那个男孩是怎么回事?”那个男孩追梅子好久了,但梅子不喜欢他,那天梅子约那男孩和我同时过去,想等我喊她之后就与我一块出去,好让那男孩就此死心。

  人世间的事经常是这样阴差阳错,在爱情赌博中,我和梅子都是输家。

  终于明白:爱上一个人,就要勇敢地向她表达,如果需要,一定要大声喊出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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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20:11 CST 0
<![CDATA[当我爱上你的时候,我不得不离开你]]> .html
 
 

当我爱上你的时候,我不得不离开你

 

1.静

  我一直爱着一个人,许多年。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当时20岁吧,直到32岁我结婚。现在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我相信我们会是一生一世的朋友。这种爱很奇特,如果你只有20岁,我不会给你讲,你可能不会理解。

  我说,真庆幸,我不止20岁,我想我能理解。东方开始了他的叙述。他说你别记录了,搞得那么正式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再说,多一句、少一句没关系,意思对了就行。后来我还是记了。

  恢复高考的第二年,我高中毕业,那一年,我遭受了第一次人生挫折——高考落榜。对于年轻气盛的我,这应该说是个打击。没过多久,我又得了急性肝炎住进了医院。那时的心情用“郁闷”来形容最合适了。是一种灰,对前途对人生对世界整体的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望着窗外万物凋敝的景象,很伤感。有一天我听收音机(那时候录音机还不普及),电台正播放“贝多芬第五交响曲”,这是我听过多少回的了,因为当时在年轻人中,很流行听交响曲。而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命运”更是家喻户晓。但我从来就没有听懂过,这次我真的听懂了。那命运的敲门声,一下下敲在我的心上,我被震撼了,贝多芬从一百多年前的异国它乡走进了我的心。

  也许这就是命运,因为生病住院我决定要当一名医生。第二年,我如愿考上了医学院。那时的我如同一块干海绵,到处汲取着知识的水分。我拼命看书,哲学、美学、艺术、宗教、政治……有人曾称我们为“失落的一代”,那时的我的确很失落,我从书籍中寻找失落的一切。就在这时我认识了静(这不是她的真名,但又是对她最好的概括)。最早注意到的是她的眼睛,其实说她的眼神更准确一点。她的眼神清澈、深邃、静谧,似乎有一种洞穿一切而又包容一切的力量。我们常常在阅览室,在清晨的校园里碰到。面熟了,她就朝我微微一笑,柔柔的。她很有亲和力,她的周围常常有很多人。她比我大两岁,在农村插过队。那时的我正沉浸在书的世界里,顾不上和同学交往,常常一个人独往独来。后来她说,我给她的印象是一个孤独的大男孩,挺招人喜欢。记得那是一个初夏的黄昏,在去阅览室的路上,她走在我前面,一袭线条简单的白连衣裙,在夕阳的照耀下,清纯可爱。后来不知为什么,她突然停下,转过身来望着我,十几米的路,我就像走了一个世纪,在她目光的注视下。我们什么也没说,就一起去了阅览室,从此我们就认识了。

  我们好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有说不完的话。我们谈尼采、叔本华,谈贝多芬、舒曼,谈凡·高、拿破仑。我们聊起天来没有时间概念,她的一个亲戚在学校附近借给她一间房子,我们时常在那儿聊到夜里一两点。之后,我说,真不像话,这么晚了。我就急匆匆往学校跑,每次下楼来都要回头望望那个窗口,每次她都会站在那向我挥手。

  过去20年了,那间房子早就住了别人,但我每次从那儿过,都会抬头望望。

  静的知识非常广博,她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文革期间他们受了很大冲击,在他们的影响下,静读了很多书。她从书中得到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灵性,我被她的一切吸引。我曾经收藏着许多她的东西,一张她的随手涂鸦、一块我帮她修了几次又坏了的电子表、她递给我的一块泡泡糖……她的责任感、能力和感染力都是非凡的,对一切人、事她都能以平静的心态对待。我忘记是谁说过:“心境平和的人是无所畏惧的”,在我的心目中静就无所畏惧。对静我一直是信任、仰慕、依恋,对她我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话,没有什么不能告诉她的事,但只有一句话我永远也不能说,这就是我爱她。为了这种爱,我一直在完善着自己、纯洁着自己、修炼着自己,我一直在试图达到在精神世界里与她自由的沟通,我能感到我们在无穷的趋近,但总差一步之遥。

  我知道,静对我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就像我给她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孤独的大男孩。有时甚至像个婴儿,一个永远需要她的呵护、照料、引领的孩子。她曾经对我们共同的朋友说过:“他比我小太多。”

  他说,你读过《荆棘鸟》吗?我说,读过。“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他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蛮荒的枝条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剧创来换取……”这是《荆棘鸟》的题记。东方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终身寻找荆棘的鸟。

  我是一个最不切实际的现实主义者,满脑子的浪漫,但在具体的事上却把握得很好。当我明确地知道了我们之间的感情以后,我完全接受了现实,我对自己所拥有的感情很满足。虽然我知道如果娶了她该多么美好,但我必须让这种感情升华。就像泰戈尔的诗:“你若爱她,让你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她,并且给她自由。”

2.茜

  在大学期间和毕业以后,我都不乏追求者,比如茜。她是个单纯、活泼的女孩儿,当时在另外一所大学里读书。我们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那天的聚会很热闹,歌声、笑声、音乐、啤酒,茜的毛衣裹不住她蓬勃的青春,她的脸因为兴奋泛着潮红,当她说着:“太热了”,推开阳台门的时候,我正仰视着初春的夜空。与静不同的是,茜第一次见到我时,就认定我丰富而成熟,而我也被她的青春和活力所感染。她聪明漂亮在家里和学校都很受宠爱,她也喜欢音乐、美术。我们常一起去听音乐、看美展、看话剧,也常常在看完夜场电影之后,在街头的小摊上吃上一碗麻辣凉粉或一盘炸灌肠。也有时在隆冬里裹在一件棉大衣里吃一盒冰淇淋。

  同学们都说我们是很合适的一对。我也觉得自己是爱上了茜。除了茜的父亲不同意她过早交朋友以外,我们之间一切似乎都很顺利。说“似乎”是因为我常有这样的感觉,当我与茜热烈地拥抱亲吻之后,我的心中并不是充满幸福,而是呈现一片空空洞洞的感觉。没有我想象的,能达到与静类似的精神契合。这种感觉一次比一次更强烈,我自己很害怕,我怕失去茜,尤其怕因为我自己的原因失去茜,这不仅仅是因为,为了我她和男朋友分了手;不仅仅是因为茜的确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好女孩儿;还因为我们拥有许许多多快乐的日子。我知道单纯快乐的茜不会理解我内心的挣扎,有时,她也察觉到我的异样,她总是安慰我说:“别担心,我爸爸会接受你的,只要他知道了你有多优秀,他爱我,他会让我幸福的。”每当这时,我总是一下把娇小的茜揽到怀里,当她在我的怀里幸福地微笑时,我正在悄悄地擦去眼里流下的泪花。我在心里一遍遍地说:“茜,对不起,我不能给你我的全部,我不能骗你,也骗不了自己。”我越在乎茜越是想尽快告诉她,越在乎她就越舍不得告诉她。

  以后的许多年,我都走不出去这个怪圈,我的精神世界也就在这痛苦的跋涉中完善,每一次痛苦,就像一次涅槃。我的精神就在这一次次的痛苦中盘旋上升。

  东方平静地说,当然有些认识是过后才有的,当时就像是遇到了解不开的死结,真的很痛苦。我试图从东方的眼中寻找那些故事的痕迹,但是没有,东方的眼睛平静如水。“那茜呢?”我很关心这个女孩的命运。

  那是一个雨天,我们正放暑假。一早,茜就跑来了,非常高兴,可以说是兴高采烈。她手里拿着两张票,是贝多芬作品音乐会,我俩都喜欢的。可这天我却高兴不起来,我觉得不能再拖了,我必须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茜,可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我们听音乐吧”,茜建议。好吧,我把一盘磁带放进了录音机,其实,在做这些的时候,我一直是下意识的。一会儿,一支熟悉的曲子响起,“当我爱上你的时候,我不得不离开你”,听着听着我的泪就流了下来,这次,茜看见了,她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我。我狠狠心说:“我们分手吧。”我没敢看她的眼睛,我怕自己软弱,但我可以想象,茜的眼里一定有不解、愤怒、怨恨,她转身冲进瓢泼大雨的时候,我醒过来,抓起一把伞,跟着冲了出去。当我抓住茜的胳膊时,她拼命挣扎,雨水和泪水在她的脸上混成一片,衣服已经湿透,全身打着颤。我怕她感冒,把她搂在怀里,她还在挣扎,边挣扎边说:“你为什么这么残忍,我今天是来告诉你,我爸爸已经接纳你了,他准备见见你。你为什么要现在对我说这个,你不能让我高兴一天吗?你不能等我们听完这场音乐会吗?”

  我无言以对。

  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茜是个聪明的女孩儿,她知道了静的存在后,没有像有的女孩儿那样问:“我哪儿不如她?”她知道静已经被我升华到一种高度,一种她的能力所无法企及的高度,她永远无法与之竞争。但她一直是我的好朋友,而且,富有戏剧性的是,后来,她与静同时到了一个医院实习,并同时目睹了我人生重要的一幕。

3.死

  那年我和静毕业了,被分配到不同的医院,而茜也来到静所在的医院实习。刚刚毕业的我踌躇满志,想在自己从事的领域里有所建树。这时,上帝跟我开了一个大玩笑,有几个月我一直觉得喉咙里有异物感,后来我带病人会诊的时候顺便请喉科的医生看了一下,发现那里有一个肿物。那个肿物的切片就拿到了静和茜所在的医院做化验。一个星期后,我接到静的电话,她语气平稳地说:“结果出来了,非常不好。我想这个结果一定要由我来告诉你,这样你就不会害怕,是恶性肿瘤。”

  说完全没有一点害怕,也不是,有一刹那,我还是感到脑子嗡的一下,但那真的只是一刹那,至今静的声音穿过16年的时空,还清晰地在我耳边响着,好像有着镇静作用。我是学医的知道这种病的厉害,知道治愈率是很低的,而那年我只有25岁,大学毕业才几个月。我的精神没有垮掉跟静的确有很大关系。后来我去医院拿化验结果,静和茜都在。我一进门,静就起身迎了过来,面带微笑,表情很平和。而茜却一直躲在一边哭,她没敢抬头看我的眼睛。我知道,她依然爱着我,她比我还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我走过去,拍拍茜的肩,安慰她说,没事儿。

  东方语调平和,寥寥数语就把一个涉及生死的事件一笔带过。而我却听得心惊肉跳,两个手心里全是冷汗。我意识到,能坦然面对生死,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修炼到一定程度是做不到的。

  接下来是如同恶梦一样的治疗,一个星期要做5天的放疗,放疗之后什么都吃不下,吃什么吐什么,头发一把一把的掉。但为了增强抵抗力,我必须吃下去。有时,我开玩笑说,我体会到早孕的痛苦了,以后我妻子要是怀孕的话,我一定好好照顾她。这时候,静和同学们每天都守在我身边,他们专门开会研究我的情况,排了班来照顾我。我的血小板少,同学们跑遍大小医院去买血球。 我很感动,我觉得,即使是为同学和父母我也要活下去。静对同学们说,对东方你们不用多说,我了解他。的确,在我满脸画着放疗区的红道道的时候,我就跑到大小公园去玩,并对好奇的人说:“我在拍电视剧”。那时候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勇敢点,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

4.生

  我度过了最困难的阶段,放疗的效果不错。但由于我得过肝炎,还有其它一些指标达不到要求,我不能做化疗。医生对我说,有30%的人不用化疗也能好,我说,我就是那30%。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我的病情开始稳定。这期间,静在工作之余总是来陪伴我。静放假时,我们就外出旅游,我们去过辽阔的内蒙古大草原,那里的天是那么蓝,空气是那么纯静,我们躺在大草原上,望着夜空中群星闪烁,我感叹着大自然的神奇、博大,我自己的渺小,想着我的泪就滑了出来。我知道这不是伤感的泪,而是对大自然,对生命的一种虔诚的敬畏,就如同一个信徒匍匐在他的神灵面前。这时的我对生命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我太热爱生命了,我知道什么是生,什么是死,人生太美了,如果我明天死,我今天还是会笑的。有一年的9月,我们俩去了北戴河。清晨,我们沿着海边的沙滩,一直走,也记不得我们谈了什么,反正我们就这么走着谈着,到了南戴河,又从南戴河走回北戴河。记得有一段海滩已被涨上来的潮水所淹没,我们就从海上游过去。在如此浪漫的夜晚,我们之间除了心灵的沟通与默契,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这在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意料之内。

  在我生病的几年中,静有许多次出国进修的机会,她都放弃了,这是后来她在不经意间讲出的,她没说是为了什么,但我心里最清楚。在此期间,我又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她是除静以外最让我动心的一位。她的生活曾经非常灰暗,她几乎所有的衣物都是黑色的。是我让她有了重新活下去的勇气,她也给了我许多关爱。

  说到这东方不再说了,他说关于她我不想多说,我给了她希望,又让她很失望。就像一个惯于在地面行走的人,我使她飞行于半空中,这时我又不得不松开引领她的手。也许我要道歉,但我又不知说什么,我不是有意要伤害别人,其实我是想以我自己的牺牲去搭救别人,也许我的错就在于此。关于这一点是后来我才体会到的,这又与静有关。

  27岁生日的时候,静送给我一张金卡,上面有一行英文字:努力改造你所能改造的,平静接受你所不能改造的。这句看似平平常常的话,在我看来有深刻的含义。静知道我的每一次恋爱,也许比我还明白为什么一次次的失败,有许多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我还是不能以平常心对待世界,尤其是对待情感问题。静的那张金卡,又一次开启了我通向自由王国的大门。

  我得病5年以后,静决定出国,那年她31岁。学医的都知道,对于一个癌症病人,过了5年就意味着,他基本已从死神的眼皮底下一点点溜走了。她可以放心地走了。

  她走后两年,我结了婚,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静也在美国结了婚,过得也很幸福。现在静只要一回国,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有时我们也打一个长长的越洋电话,或在生日的时候互寄一张贺卡。

  东方的表情依然很平静,我相信,现在他的内心世界一定离静很近,尽管静已在万里之外。东方的故事我是在写作过程中一点点理解的。直到我写完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为什么东方一再提到那只传说中的“荆棘鸟”。“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剧创来换取……”没有过大悲大喜的人要理解这个故事也难。更何况在“不求天长日久,只求一旦拥有”大行其道的今天。但我知道东方的故事却是一代人曾经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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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18:35 CST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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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她,所以离开她

 

  从初中起,安冬就是我的同桌,他爱玩爱闹,成绩却很好。中考时,安冬的分数大大超过了他所报考的那所中专,然而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在我们眼里,他骑车、游泳、爱唱爱笑,比“健康人”还健康。 高中时我和安冬竟然又分在同一班,这令我们开兴不已,自作主张搬到一起又做起了同桌。平时我话不多,可是跟安冬在一起却滔滔不绝,又笑又闹。他常常约我们几个好友去米江边散步,走在暖洋洋、白茫茫的河滩上看芦苇风轻舞,碧水依山低唱,安冬会无比兴奋高歌几曲。那时我是个爱做梦的小姑娘,在我心里,安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如此望我一眼时,我居然会有种凄美而心痛的感觉。当然这是心里最深最深的秘密。

  高二时的一天,我无意中翻安冬的笔记本,最后一面居然写着:“爱她,所以离开她。”我一听,莫非安冬对哪个女孩倾心了?我装作好奇、活泼的样子对他嚷:“快快从实招来,是哪位!”不料安冬却沉下脸很烦躁地说:“你干嘛乱翻我的东西!我抄的一句歌词,关你什么事!”同学们都诧异的望着我们,我第一次被安冬如此冷落,又恼又气,不再理他。第二天一早到学校,经发现安冬已自作主张和别人换了位子,少女的矜持与自尊,使我装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跟我的新同桌很快打的火热,其实我心里很难过。我有时想,那句话是不是对我而言呢?可很快就骂自己自作多情。我们也慢慢疏远了。 不久,一向成绩优异的安冬却突然宣布退学了,他说:“我早就想赚钱了。赚钱,是一种责任,懂不懂?我要接管我哥的小百货店,以后各位读大学缺钱,找我就是!”安冬经营那家小百货商店后,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出资把家里,尤其是父母的房间装修的很豪华,被我们县许多人称为有出息的孝子。

  后来我考上大学,偶尔想起以前的那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感到十分可笑。安冬偶尔会给我打次电话,我庆幸从没提起过曾暗恋他,要不多尴尬!大学三年级的一个雨天,安冬的姐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显得很憔悴。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弟弟有种先天性心脏病,治愈率只有千分之二,医生曾说他很难活过二十岁,这一点弟弟十三四岁便知道,但他一直很坚强,一直是最合格的好儿子、好弟弟。他曾经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同桌的一个好女孩,当然这不能告诉她,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孩。” 我无比惊讶的望着她。她却开始流泪:“弟弟两个月前已经去世了,他曾经记过一本日记,扉页上写满你的名字。弟弟独自忍受了太多的痛苦,我希望当他在另一个世界时,他的内心能让他的好朋友知道并理解一点点,所以我想把这本日记送给你。”我接过那本日记,下意识地一翻,突然我看见了大大的我的名字,后面是一句话:“爱她,所以离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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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15:33 CST 0
<![CDATA[我们的爱情只是一扇敲错的门 ]]> .html
 
 


我们的爱情只是一扇敲错的门

  生命中总有些美丽的错误无法预料,就像总有些冷酷的分离无法避免一样。

  三年前柳絮飞舞的春天,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风光如画的南方小城,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翻译。当时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性格内向的我又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便是关在房里看书。有一天,浴室的水管坏了,屋子变成了汪洋大海。我拿着毛巾东堵西塞,不但不起半点作用,反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敲门,同时还呼喊着楼上邻居的名字。在这千篇一律的水泥匣子里弄错了方向是常有的事,我大声回答他:“错了,再上一层!”那人不依不饶地继续按门铃。我被那自信而固执的人烦得受不了了,就没好气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是个穿工作服、有一双深邃细眯眼的大男生。他看着我愣住了。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狼狈难看,连忙说了句“你找错了”,就想碰上门。他伸手推住门,犹豫了一下,才仿佛怕冒犯了我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家水管坏了吗?”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修理工,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雷。熟悉后他常笑说:“如果那天我不轮休,如果不是表哥请我来吃饭,如果不是走错了楼层,如果我不那么坚持敲门……缺少任何一环,我们都不可能认识。”确实,缘分让雷走进了我的生活,开始是他帮我修水龙头、安电灯、换纱窗,后来我们便常常一起出去吃肯德鸡、看《泰坦尼克号》、上网冲浪。刚从家庭羽翼和校园象牙塔走出的我,对外面的世界傻乎乎地一点也不懂。是雷打开我白纸黑字古堡的窗口,把明朗的阳光照进长长的雨季,唤起我一直沉睡的热情和希望,让二十年没有色彩的生命蓦然生动!我仿佛才刚刚睁开眼睛,第一次看见了蓝天下可爱的花鸟虫鱼,第一次敏感到自己心灵内纤柔的喜怒哀乐。从前连在路边小摊吃羊肉串都不会的小女孩,现在学会了耍赖地玩电子游戏,尖叫着开碰碰车,看球赛时疯狂地打口哨……甚至在半年一次回家探亲的长途汽车上,我也不再烦闷,而是平心静气地听着破烂中巴上走调扩音器放出的老歌,对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零星桃花微笑,心底跳跃着莫名的欢欣鼓舞。因为我知道,当我到家时,电话铃便会清脆地响起,长线那头会传来熟悉关切的声音:“喂,路上顺利吗?”

  被人关怀和重视,是多么好的感觉啊!

  转眼间整整一年过去了,我们的关系渐渐变得微妙。他每天都会来看我,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下午下班来给我熬汤。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对方已成了自己骨肉相连的一部分,是生活里离不了的牵挂和依靠。

  一天夜里,我突然生病了。恰在这时,雷来了。他说他正在上夜班,不知怎地总觉得心神不宁,强烈地感到我有什么事,于是请假跑来了。看我满头大汗昏昏沉沉的样子,连忙扶我下楼打的到医院。一检查,急性阑尾炎,医生立刻做了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给我打上青霉素点滴,说如果情况得不到控制,就马上做手术。雷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安慰我。也许是他的关怀,也许是药物的作用,疼痛渐渐减轻,医生看了说不必动手术了,只要输一晚上青霉素就可以了。

  这个寒冷的冬夜,窗外雪花无声飘落,病房的灯光昏黄黯淡。雷一直在床边守护着我。似睡非睡中,我恍惚听到他用轻柔如梦呓的声音给我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鸟儿已飞过……

  我多么希望他能把那句我们都明白的话说出来啊,但他没有。

  很久以后我才从他表哥那里辗转得知他的真正想法。他说,他只是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小小修理工,而我是大学本科的白领,他不敢跟我开始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恋情,只要默默地关心我就够了--爱不一定要回报,何必非要说出来,互相伤害得遍体鳞伤才分手呢,保持现状至少大家心里还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不管别人怎么想,我一直坚持认为,学历、金钱和阶层不是真爱的鸿沟,在上帝面前,每一个高贵的灵魂都是平等的。但我不能说出口,这些必须要他自己去领悟。如果他是真的爱我,确实离不开我,那他眼里的世俗障碍自会应刃而解。我期待着他的醒悟。

  但是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未婚妻是同厂的女工。

  一刹那间,我的眼泪疯狂涌上眼眶。我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镇定地微笑着说:“恭喜你。”

  可怕的沉默。

  我们都不敢再说话,怕只要一开口,所有的坚强都会冰消瓦解。可怜可悲的现代人啊,面对身份地位的悬殊,没有直接讲出“我爱你”的勇气,更不敢象梁祝那样与世俗阻力做抗争。其实,真正的压力来自他自己内心。他不敢跨过鸿沟,怕承担不可知的结局,说白了,就是爱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抗自私。

  忽然,雷张开双臂,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热泪一滴一滴落入我的黑发,那分明是他内心痛苦的挣扎。我的矜持在这一刹那土崩瓦解,只想鼓足勇气对他说“留下来吧”,但他毅然放开双手,低着头大步走了出去。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我们的爱情,原本就只是敲错了的一扇门。

  一年后,我考上了研究生。就要离开小城的时候,我收到雷寄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和相貌朴实的妻子搂着可爱的小女儿,眼中是成熟男人的平稳安详,还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淡淡忧伤。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我们只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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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13:41 CST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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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流星就是一段爱情故事

  沈阳的冬天比北京要冷一些,路边的积雪还没有化尽,寒冷潮湿的夜晚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使车窗外街道两旁建筑上的霓虹象罩上了纱幔一般朦胧。出租车拐进甘露街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小雨:“对不起!泥巴,我临时有事不能来了,很抱歉,这次咱们可能见不到了。”熟悉的声音略带沙哑,我想她准是感冒了。

  “没事,你忙去吧,下次还有机会,顺便和你道别,我明天一早就走了,去大连。再见!”我放下电话,心中顿感失落,颓丧的让司机掉头回旅馆,这时离我和小雨约定的时间只相差半小时,我几乎隐约已经看到那家咖啡店的灯光了,目的地近在眼前,忽然又变成起点。车内的暖风开得很足,但我还是感到冷,点燃一支烟,并对司机说了声抱歉,我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的一个大大的烟圈,缓缓向前,撞在玻璃上反弹回来,然后扩散,破碎了,弥漫在狭小的车内,缓缓散开,下沉,下沉,就象我此时的心情,空空荡荡,飘来飘去,如山顶流云的投影,起起伏伏,消弥于无形。思绪确象山风飘忽,始终不肯归于来处,手里凉凉的紧握着那只精致的打火机,那是五年前她送我的生日礼物,在没有她的日子里,一直陪伴着我,点燃我手中每一支香烟。

  初秋的北京,暑热还未退尽,但夜晚已很凉爽,秋虫的鸣叫代替了白日的喧嚣,我和小雨一起相互依偎着坐在校园的篮球场上,群星满天,四周寂静无人。今夜无雨无风,更无朗月愁云,连街市的灯光也仿佛暗了,只为两颗相爱的灵魂。

  “你为什么又让我白跑一趟?这已经是第三次了,难道你连自己坐哪趟车回来也搞不清?”我责备的望着她,眼中充满着怜惜,口气却很严厉。“我不知道,我。。。有事情耽搁了,其实我没想到你会去接我。”她不敢看我的眼睛,恐怕看到我的愤怒,其实我哪有愤怒,我爱她胜过一切,我只是抱怨晚一天才见到她,我被思念折磨得一宿没睡,而今夜我们一起幸福得忘记了睡眠。“我怎么会不去接你呢?你知道我看不到你,心情是多么的糟糕吗?我们在一起时我觉得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但昨晚我在站台上张望,到处都是人,却唯独没有你的身影,你知道我是多么失望吗?”我也不知自己是在抱怨还是感叹了,这次我看到了她的眼睛,含着眼泪注视着我。我开始后悔自己的没完没了地罗嗦了,我伸出一只手把她温柔地揽在怀里,亲吻着她的嘴唇和眼睛,说着抱歉。她哭了,不知是出于委屈,还是她就想在我怀里哭泣,我宽阔的胸膛就是为了她的泪水而存在的。“我不知道!”她反复地说着这句话,泪如雨下,我觉得我更爱她了,说实话,她哭时的样子让我喜欢。

  午夜的流星划过夜空,留下一道苍白的印记,她抬起头来看着璀璨的银河,泪光已经熄灭,但分明有种忧郁在她眼中。“我刚知道后半夜的天空会有这么多流星,我想每一颗流星都代表一段爱情。”她幽幽的说着,眼睛在夜空中不停的搜索着。“是啊!是很多,而且颜色也各式各样,有红,黄,蓝,白,据说还有带着黑烟的。”受她的感染我也四处的巡望起来,这茫茫的宇宙只有到深夜才慢慢呈现,竟然这般的绚丽多姿,我心旷神怡,被这美景感动得思绪万千。茫茫太空,渺渺星河,地球只不过是这无边无际的宇宙中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相比之下,人类就更加渺小了,渺小得仿佛根本不存在。“你知道流星的颜色为什么不同吗?”她还在寻视着星空,嘴中喃喃的问道。“我想,大概是因为速度的关系,速度高的在进入大气层摩擦时温度就高,反之温度就低,颜色的不同反映出温度的不同,红色的温度最低,所以速度最慢,白色的温度最高,所以速度最快,短暂带来辉煌,炽热象征幸福。流星存在的意义就是燃烧给人看,在短暂的生命中展现美丽。”我信口胡说着自己的理论,全没注意到她眼里的忧伤正在上涨。“那么爱情也是这样吧?,美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不知她是在问我还是在问她自己,我没有回答,因为我根本不知道答案。是啊!美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不知是因为美丽才显得短暂,还是因为短暂才显得美丽,永恒似乎只是个神话,漫长的旅途中一切美妙的风景都会黯然失色的,时间稀释着它们,直到平淡得若有若无。

  几天后我去她的寝室找她,只有她一个人,还是那样的神情,茫然的眼神中带着忧伤,见到我来居然连笑容都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已经先说话了:“过几天是你的生日,这个送你做礼物。”她递过一个打火机,小巧精致,闪着亮晶晶的光芒。

  “哎呀!真漂亮,你不是希望我戒烟吗?怎么还送我这个?不过,真是个好东西。”我接过来,顺手打开了金属盖儿。嘡儿!的一声,清脆悦耳。我点了一只烟后又开关了几回,仿佛那响声是美妙的音乐,脸上不由得露出满意的微笑,傻傻地冲她咧着嘴。但奇怪的是她居然无动于衷,回避着我的眼神,没有一丝表情,仿佛刚才的一切与她无关。我再迟钝也能看出这里面有问题,她心里不高兴,有事情要对我说。果然,她开口了:“泥巴!……咱们分手吧!”

  我吃了一惊,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弄得有点不知所措,我用惊恐的眼神望着她,想在她脸上看出答案,这回她没有回避,坚定的目光让我明白她不是在开玩笑,也绝无收回这句话的意思。

  “为什么?能给我个理由吗?”我的心中一片空白,浑身象刚被浇了盆冷水一样打着颤,说话的语调已经变得连我自己也感到陌生了。

  “我希望永远保有这份美丽,不想它象流星一样熄灭。”她看着我,一字一字地说出来。

  “我不懂你说的话,难道你突然不爱我了?”

  “正因为我太爱你了,所以才应该分手。”

  “这不可能,你在说什么?爱一个人就应该和他在一起呀?怎么……”

  我被搞蒙了,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既然深爱着一个人为何要提出分手呢?我就是读尽古今中外所有的爱情小说也总结不出这个分手的理由。我想她是在对我开玩笑,以她的性格来说,要是真的不爱我了,会明说出来,决不会撒个如此荒谬的慌来骗我。但看她的神情又不象玩笑,她向来没有开玩笑的细胞,往往我说句玩笑话她就当真的,为此我曾不止一次的戏弄她,等她生气后再哄她。但今天我的玩笑话一句也说不出来了,现实摆在那里,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是认真的。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一屁股坐在她的床上,吸着烟,打火机在我手里发出“嘡嘡”的响声,那是我不安的手指在不停的提醒我,这不是在梦中,你应该勇敢地挽回你即将失去的爱情,要不就默默的滚蛋。谁能教我怎样做呢?谁能让她从那种荒谬的逻辑思维中清醒过来呢?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她正看着我,还是那种坚定的目光,象剪刀一样剪断了我的舌头,我知道这一切无可挽回了。她是那种沉静的女孩子,聪慧并且意志坚定,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话她是说不出口的,我就那样木奈地坐着,一言不发,脑中飞快地回忆着我们之间过去发生的一切事情,到底是什么理由让她要离开我呢?

  “我知道这样会伤害你,但我只能这么做,你以后会理解的,我想……”她好像在劝我了,语气中带着关怀,但对我来说确是冰冷的嘲讽。

  “好吧!让我想想,我会永远爱你……我等着你改变主意。”我站起身走了,头也不回,把她和门甩在身后,慌不择路地下了楼,在楼梯拐角处几乎和一个人撞在一起,是颜瑛,她的室友,也是她最好的朋友。

  之后的一个星期是漫长的等待,她没有来,仿佛平地消失了一样,校园中再也见不到她的身影。我去找过她几回,最后一次碰到了她的好友颜瑛,她早已就知道我们的事,对我抱以同情,并告诉我,那天我走之后,小雨默默地坐在窗前抽完了我忘记带走的半包香烟,眼中含着泪,脸上却挂着淡淡的笑容,不知是伤心还是愉悦,或许这就是她想要的永恒。

  五年后的一天我得到了她的消息,她还是一个人,没有结婚。我也一样,经历过无数次不疼不痒的恋爱,还是孤独的存在着,似乎今生的路,注定要一个人走过。从湿热的南方,到冰冷的北国,从宽阔的海洋,到浩瀚的草原沙漠,我茫然地寻找着什么,每到一个地方都觉得走错了方向。到处都是陌生的人群,无意识地流动着,就象那宇宙中无数颗旋转的星球,看起来彼此近在咫尺,实际上远隔天涯。本来这次沈阳之行,我以为就要见到她了,之前的几次电话,虽没把我们拉得象原来一样近,但已足以使我心中埋藏的火焰重新点燃了。但没想到的是,竟然期而不遇,她永远让你捉摸不透,措手不及。我相信这次的失之交臂,不是偶然。果然,我回到北京后收到了她一封E-mail,使我明白了一切。

  泥巴:

  很抱歉我失约了。知道为什么嘛?我不会撒谎,但还是编了个谎言,其实没有什么抹不开的急事,我急于想见你的心情跟你一样。你知道吗?我们分手后我就没有再爱上任何人,我感觉自己已经不会再爱了。

  我曾经交过一个男友,是个医生,善良而有责任心,我父母也很喜欢他,都说他是个可以依靠的人。我和他相处了三年,但却一直没有爱上他,甚至自始至终没有喜欢过他。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情况会慢慢的改变,日久情生,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至少他这人并不招人讨厌。他的条件又很好,嫁给他也许会幸福。但时间一长,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看到他对我好我就感到内疚,因为我的笑容是装出来的,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爱上他,我的爱的能力已经在你我之间那段完美的爱情结束后彻底的丧失掉了。我是个理想主义者,这你知道,我无法面对真实的客观生活,只能生活在自己营造的童话故事中,唯美主义的遐想象副毒药腐蚀了我,我的精神还算健全,但我的感情已经不完整了,那最重要的部分已经被我丢失了,只能靠回忆才能把它暂时找回。在我相信自己不会爱上任何人之后,我决定今年就和他结婚,据说嫁给一个爱你的人要比嫁给一个你爱的人幸福,有一半爱情总比没有爱情强些,这样的婚姻不能说是不道德的吧?其实我也并没有骗他,至少在行为上是这样,他很聪明,看得出来我并不爱他,但他还是那样努力地一如既往地殷勤照顾我,关心我,希望总有一天会感动我。我要是再不知趣就成了铁石心肠的怪物了。

  我们的婚期定在今年九月,酒席都已定好,请帖也已发出去了,似乎已成定局,但一件异外使我改变了主意。那是在八月的一个星期天,我和他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婚礼,场面热烈而隆重,众星捧月般的新郎新娘面带幸福的微笑在众目睽睽之下喝交杯酒,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祝福,只有我内心充满痛苦,几乎要绝望的大喊起来,这样的婚礼场面我将如何面对呢?我怎么会有那种真诚灿烂的笑容呢?我做不到,在那些钟爱我的亲朋好友们面前演戏是我力不能及的。我突然感到我那未来的婚姻生活不会有幸福和快乐,这对我和他都是残酷的,我要结束这种不幸,于是提出分手。这次和上一回跟你分手是不一样,那次是为了爱,为了永恒的爱的理想,这次是因为不爱,是因为良心的发现。但这种打击对他来讲未免太大了,因为他是爱我的,而且所有人都知道我们九月就要结婚了。他开始很愤怒,骂我是神经病,后来又苦苦哀求我改变主意,但我那坚定的信念一旦确立就难以改变,何况我又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为这事我们纠缠了很长时间,婚期都过了还没有解决,终于有一天我决定不再解释也不再见他。

  我去了青岛,彻底摆脱他那张让我有负罪感的痛苦的脸。我玩得很开心,觉得一切都过去了,我终于卸去了重担,可以轻装前进了。但回来后发现他病倒了,是心肌炎,整天躺在病床上动的力气都没有,我开始自责,甚至有些后悔了和害怕了。他是个医生怎会不知道自己有病呢?也许是我对他的打击太大了的缘故,这病肯定是伤心过渡造成的。如果他死了,那么我就是凶手,是我亲手杀死了他,这一点我难辞其咎。我摆脱了一种折磨又进入另外一种折磨,我的行为使我成为了一个罪孽深重的人,我必须赎罪。于是我每天都去医院看他,坐在他的床边注视着他,给他削苹果,不停地问他“好些了吗?”他不回答也不看我,目光呆滞,象是没有灵魂的躯壳,看着他那痛苦的样子我不禁留下了眼泪。后来他的母亲对我说:“你要是没有改变原来的决定就不要再来看他了,这样对你对他都有好处,我们会帮他慢慢忘掉你的。”我已经无力再回头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当初我要是嫁他,现在的一切就不会发生,那样的话牺牲我自己,大家都会过得很愉快,我太自私了是吗?泥巴?就在那段时间我得到了你的消息,知道你要来沈阳办事,我想我的生活又有了希望,我可以暂时把这些烦恼抛在脑后,重温一下我们曾经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了。还是那家甘露街的咖啡店,五年前你来沈阳看我时曾经一起喝过咖啡的地方。如今已经开了连锁,但我还是觉得这条街上的这家最正宗。

  我们约在晚上八点,但我提前两个小时就坐在那了,我们恋爱时无数次我让你焦急的等待,从家里回来时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怕你不去车站接我而故意说错车次,让你在寒风或酷暑下空等,我要补偿你,我要赎罪,我要向你证明我一直深爱着你。我就这样一个人坐在那里,听着音乐,仿佛时光已经倒流回从前,这一切多象个梦啊!就在时钟的指针指向七点半的时候,咖啡店里的音乐改变了。放的是一首动力火车的《第二次分手》,我当时就惊呆了,你知道我是相信命运的,这首歌是为我们的相会出现的。这预示着我们的重逢再也找不回当年的感觉,我那段埋藏心底的完美爱情就要在我面前破碎,那是支撑我活着的唯一动力,我不能失去它,过去的永远最美好,那颗美丽的流星在我的心中永远闪耀,我不能让它熄灭。于是我走了,没有等到你的到来。

  泥巴!我唯一的爱人,答应我不要试图再见到我,也不要再打电话,让我保有那份美丽与纯真,相信我,我永远只爱你一人。泥巴!我嘴巴一张一合就讲出了你的名字,听到了吗?再来一次:泥巴!我爱你!

  小雨

  寒冷的冬季,漫长的人生,无缘的相逢又无缘的别离,路上的身影匆匆的聚,匆匆的离,街灯的暗影下陪伴我左右的,除了自己的影子还有什么?但它也不愿跟我去黑暗的地方,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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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12:28 CST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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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最美丽的(下)

  〈三〉
  也许你偶尔还是会想她,偶尔难免会惦记着她
  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爱的代价〉  

  初来乍到,一切都是新鲜的。这里的楼比家乡的高,这里的汽车比家乡的多,这里的月亮也好象比家乡的圆,唯一的遗憾就是这里的女孩子不够家乡的漂亮。这个观点也不是我最早提出的,早在几百年前人们就说"江南多美女",西施,貂禅,都是江南人士。多少文人骚客都曾写诗赞美江南的美女,"杨家
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更何况广州的女孩子。广州的女孩眼睛不够大,皮肤不够白,个子不够高,唯一有点特色的是她们的发型,剪的短短的,而且参差不齐,有的染成黄色,有的染成红色,有的是咖啡色,有的干脆剃个光头做尼姑,真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好端端的女孩子喜欢去做"四大皆空"的尼姑?

  说到女孩子,我又想起了远在北方的她,我的心又掠过一丝痛楚。哎,剪不断,理还乱!

  脱离了高中时地狱般的生活,面对的将是崭新的一切。一切都是新面孔,这里的学生真多,可惜女生不够多,而且质量有不高。还好我对大学里的"课余活动"没有抱很大的希望,并没有打算在大学里施展我的《泡妞十八法》,不然的话,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生活在新的集体中,感觉都是与以前不同,同学们都十分友好可亲,没过几天,大家就已经混得很熟了。其中,有一个"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他叫作"波仔"。他很帅,是女生们晚上卧床夜谈的对象。不过我对他的所做所为到不敢恭维,这家伙,见到女人第一眼就看人家的胸,还口口声声的说评判女人的标准是心灵美,难怪他第一眼就去看人家心脏所在的位置!他女朋友过几天就换一个,还口口声声地说自己不近女色,虽然他的那些女朋友算不上是国色天香,金枝玉叶,但在我们学校也算得上排行榜前20位。怪不得大家都忿忿不平,全校就这么几个漂亮点的女生,全都给这家伙"糟蹋"了!害得许多人都打光棍。波仔的偶像是日本美女酒井法子,我很不明白一向都喜欢女人胸围大的波仔竟然会选完全没"波"的酒井发子作为偶像,大概是作为"呕吐的对象"吧!

  渐渐地适应了大学生活,我又想起了高中时的老同学们,免不了会想起她,不知这时候她何在,她那里可也有丝毫的牵挂?

  进了大学之后,我感觉到自己应该是一个大人了,做事不能再象小孩子一样无知了。我也曾经认真地考虑过我在高中所做的一切,我所做的那一切是否只是"所谓山盟海誓,只是年少无知"?答案是否定的。我相信自己对她是一片真心的,绝对不是一时冲动,不然的话,根本不可能这么久了还深深地刺痛着我的那根神经。

  我现在感到有点后悔了,后悔自己所采取的"冷战政策",造成了我们有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变成了陌路人,我应该为我所做的一切负责。解铃还需系铃人,既然当初是由我引起的,就应该由我来这个无情解。何况,现在大家都已经是大学生,往日的恩怨都应该随风而去吧!“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我终于觉得有必要向她讲和了,--我绝对不会说向她道歉,我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向她讲和都已经算很给她面子了。

  于是我着手给她写信,我仔细斟酌信中的每一个字,尽量写得委婉一些。现在我不得不给她一个名字了,就给她一个英文名"sing"吧!在信中,我写道:“sing,收到我的信你一定很惊讶吧!尽管高中时一段时间我们曾经显得比较陌生,但是我还是把你当做我最好的同学,接着我述说了一些大学了无关痛痒的事,例如班级里有几个女生,学校有多大等等,凑足了一页。

  我坚强的把这封信塞进了邮筒,刹那间,我象完成了一项艰难的任务一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面临的将是漫长的等待!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时间是非常难熬的。我终于体会到了"一日三秋"的感觉,时间好象故意跟我作对似的,走的特别慢。平时一个星期一转眼就过去了,现在的时间却是一分钟一分钟地过,一天要看几十次手表。我爱看琼瑶小说,只好整天看小说来打发时光。

  看完《彩霞满天》,一天过去了!好的!
  看完《失火的天堂》,两天。
  看完《庭院深深》,三天。
  看完《碧云天》,四天。这是她应该收到信了吧!我想象着她收到信时的表情。
  看完《我是一片云》,五天。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寄出回信了!
  看完《聚散两依依》,过了六天了。
  看完《烟雨蒙蒙》,七天。还没有收到回信。上帝保佑,千万不要等我看完琼瑶的五十几部小说还没有收到她的回信!

  第八天,正当我津津有味的看着《一帘幽梦》--紫菱将要嫁给费云帆时,一封信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揣着那封信,象是一个囚犯等待着法官的判决。

  不知她会在信中写些什么呢?

  我小心翼翼地拆开那封信,心脏每秒跳动起码三百次。

  映入眼帘的是她那熟悉的豪放的字:

   “mgo:

   你好!我没想到我能收到你的来信in my life!我以为我们之间再也不会有昨日的欢声笑语了!……”

  看起来,她相当地意外。

  我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把这封信反反复复地看了三遍,直到弄懂了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的意思,才把它按原来的痕迹折回去,把它夹在《张爱玲全集》的第104页和105页之间,因为一月四日是我的生日。

  我在床上躺了下来,想休息一下。因为刚才太紧张了,好象有点累。

  我想,今天应该是我一生中一个比较难忘的日子吧!

  我不知道她写这封信时的心情如何,不知她是随便的应付一下,还是真心真意的说出她的心里话。

  此时我又想发明一个可以测人的思想活动的示波器,而且有效距离应该是全球任何一个位置。我更坚定了学好我的专业知识的决心。

  好,今天是一个很开心的日子,看来我得庆祝一下。我连忙去找我的死党"波仔",这小子今天不知道去哪里鬼混了!本来我可以好好地请他大吃一顿,既然这家伙没有口福,就算了。自己一个人庆祝吧!

  去商店买了蓝带啤酒,回到宿舍一个人狂饮,打算一醉方休。

  正当我醉意朦胧之时,波仔唱着欢快的歌回来了,这小子今天不知"惨死"在哪个女孩子手上?

  看到我正在独自畅饮,他有点纳闷,"今天什么好日子啊,老兄这么好的兴致?”

  妈的,我才不告诉你呢!这是我心中最大的秘密。

  虽然我们是"看咸碟,拜兄弟"的哥们。所谓"看咸碟,拜兄弟"者,在一起看咸碟多了就成了好兄弟也。

  我拍拍波仔的肩膀,叹道:“哎,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废话少说,喝酒!"说完,一口就喝完了一杯。

  难忘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就这样,我和sing又恢复了以前的友谊,写的信也渐渐的频繁了,在信中我们谈自己的生活,谈自己的理想,谈自己的前途,我们有好象回到了高中时刚认识她时的感觉。一来二去,我又变得对她旧情绵绵了。尽管现在是大学时代,恋爱自由,虽然我如今依旧很喜欢她,但是我们相距十万八千里,即使追上了她,还不是牛郎织女,各守一方,所以我暂时还不想去追她。

  大学里的第一个圣诞节来临了,同学们都纷纷得寄卡片。我也准备给sing寄一张,但是圣诞卡里写什么话呢?我想来想去,最后在卡上写下了:

    你这样一个女人
    让我欢喜让我忧
    为何要到无法挽留
    才又想起你的温柔

  我很喜欢周华健的这首《让我欢喜让我忧》,这几句正好反映了我对她的心情。借花献佛,寄给她吧!不知她有什么反应?

  我特意提早几天就寄出了那张卡,这样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寄回一张。

  后来,她的卡终于来了,结果相当令人失望。她好象对我写的话没什么反应,她在卡上画了一根鹅毛,旁边写着:

  “本想邀请你来看雪,可惜今年没下雪,只好以这片鹅毛代替啦!”

  另外还有附加的几个字:“彼此都心照不宣吧!”

  这几个字我好象有点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不知此话怎讲?

  难道她看不懂这几句话的意思?

  绝对不可能的,她有着这么高的智商,任何一句话中所隐含的东西都逃不过她的眼皮,看来她是故意装傻。

  那时候我的心相当平静,因为我并不对她抱有什么非份之想,我觉得能够跟她恢复正常的同学关系都已经心满意足了,有何必牵强的希望她对我说"你的心事我最懂"之类的话呢!

  我把那张卡跟我收到的其他同学的卡放在了一起,锁进了抽屉。

  大学里的生活是平淡的,并没有在高中里所想象的那么美好,那么的丰富多采。与高中时不同的就是早上可以睡到7点半,晚上可以不用去晚自修。没有了生活目标,都觉得自己是麻木的了。每天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在教室--寝室--食堂这个无穷循环之间,我觉得已经迷失了自我,刚到大学时的那一份锐气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早已不是那个豪气冲天的我,我觉得我由主宰世界的人变成了被世界主宰的人,每天就为着那可怜的六十分而忙碌奔波,天哪,这就是我所谓的大学生活吗?我不禁着责问自己。

  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是令人眼花缭乱,转眼间,电脑象垃圾一样地扑天盖地的向人们涌过来,我也不得不面对这些"垃圾",不知不觉中我也学到了一些东西。接着,学校里的计算机中心接通了Internet,上网狂潮迅速到来,我也去凑凑热闹,我学会了去世界各地浏览人家的主页,不过最让我感兴趣的是去
BBS上聊天和发表文章,于是我上了BBS。

  接着我写信告诉sing我已经上了BBS,希望能够在网上"见"到她and和她聊天。再过几天去上BBS,我终于收到了她寄过来的第一封Email。那一刹,我的心情是多么地激动!我想在我们班的同学中我们两个是最早用计算机联系上的吧!她在Email中写道:“我今天来上站了,可惜你不在,真是扫兴!”

  这一天,我真是好高兴!一"怒"之下又请波仔去大吃了一顿。

  为什么我特别高兴的日子都同sing有关呢?

  我也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们就基本上用Email联系,不过有时候我也会心血来潮地用钢笔给她写写信,这样我可以有机会欣赏她那漂亮的字体。

  我们还有一个很大的心愿未了,那就是我们至今还没有在网上聊过天。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在同一时间去上网。我们也曾经相约在同一个时间去上网,但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失败。有一天我去上网,又收到了她的信:“明天晚上你有空吗?有空的话,前来一叙,我会恭候你的光临。”

  好的,明天就是天塌下来,我也会来的。

  接下来的一天在九霄云外中度过,好不容易盼到太阳下山,我顿时来了精神,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就象从一只死猫变成了一只看到老鼠的活猫。我换上了白色T-Shirt,白色的牛仔裤,整装待发。一身白色,代表我的"纯洁"。

  当然,我不会忘记搞好我的发型,尽管我知道我将面对的并不是真正的sing,而是一台死气沉沉的电脑,但是我心中所要面对的是真正的她!

  然而,一切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完美。小说中的情节经常是完美无缺,而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残酷的。

  那一晚因为上BBS的人太多,我竟然连不上线,进不了BBS。上帝啊,你何苦这样为难我呢!

  我终于尝到了心急如焚的感觉,我象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我试遍了那里的每一台电脑,竟然没有一台可以连上。

  想象着远方的她正在苦苦等待,我欲哭无泪。

  难道我们真是无缘的吗?

  我呆呆的望着显示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此时,我可以用任何条件来换我能连上BBS。但是,又有谁能跟我换呢?

  就这样,我在那里坐了三个小时,什么事都没干,就只是那样坐着。而我的肝啊,肺啊都已经被熊熊的烈火包围了--我依然无动于衷,只是那样呆呆的望着显示器,仿佛在看着她。

  那时候,我真有万念俱灰的感觉。

  我心灰意冷地回到宿舍,浑身冒着热气。

  那一晚,我几乎没有睡着过,迷迷糊糊地过了一夜,忽冷忽热--我发烧了。我一向都是很少生病的,这一次却是急出病来的--就象白发魔女一样一夜就白了头差不多。

  过了两天,我的病稍微有所好转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上了BBS。有她那一晚写给我的信:
mgo:
  为何你不来,只留下我一个人等你到天明!
  等你等到我心痛!
  与你无缘的伤心人
                          sing
  我的心象被千万只蚂蚁撕咬着,想哭却哭不出来。
  我何尝不想来啊,sing。你知道我的处境吗?

  我给她回了信。

sing:
  一千个一万个的sorry也不足以表达我心中的歉意。如果你等了我一夜,
  那就让我的眼泪陪你过夜吧!
  我心已碎!
                         断肠人在天涯
                           mgo
  洪水终于冲出了我的眼眶,一切都变得模糊了,可爱的人啊,你可看到我的泪水?

  因为这件事,我差点对这高科技的可靠信失去信心,我差一点发誓永远不去上网了。不过,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岂可遇一点挫折就做缩头乌龟。所以,我继续在网上翱翔。我们的E-mail也越写越多,我的信箱都快满了。在给她写信的时候,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不暴露自己对她的满腔热情,只跟她聊一些其它东西。我想她应该并不知道我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对她心有独钟了,我觉得我是非常矛盾的,我喜欢她,却又不去追她,这一来是由我们的处境所造成的,二来也是由我的性格所造成的,因为我觉得去最女孩子是很没面子的事(所以我至今也没有去追过女孩子)。虽然我觉得这种观念是极端错误的,但我无论如何都改变不过来。不过也有可能只有在她面前才有这种感觉吧,在她面前我觉得有一点点的自卑感。在其他的女孩子面前,我一向是谈笑风声潇洒自如的。

  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在没有我们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我在网上碰到了sing。在那一刻,我是多么地激动,我的心有激烈的跳着,眼前的显示器似乎变成了她的笑脸。我想远方的她想必也是同样地激动吧!

  于是我连忙邀请她聊天。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则是:“I am some nervous"。

“我也是啊!终于和你`见面`了!真是历尽千辛万苦!”
“我们总算有缘了一次,:-)”
“是啊,有缘千里来相会,何况我们相隔还不只一千里呢!”
   ……
  ……

  我想我们的心都是兴奋的,毕竟两个相隔几千里的人能够面对面的聊天,那种感觉是与平时完全不同的,而且面前的又是自己心爱的人。那一天我们整整聊了三个小时,聊得天花乱坠,日月无光。终于她说她有事要先走了,一下子,我的心从狂喜跌到了黯然,我给了她一个:-(表示了我的心情,她说:“say goodbye,please!"我明白我们这次的相聚是短暂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她始终要回到她自己的世界中去的,我也会有自己的生活。我们就象两条直线相交了一下,然后又向原来自己的方向走去。我问她:“你说我们还有没有第二次这样的机会?”

  她的回答令我更加黯然:“maybe”我只好无奈的跟她bye!在她离开之后,我又呆呆地看了屏幕几分钟,才默默地离开。

  我一个人在湖边散步,回味着刚才那种美好的感觉,我真的不想从刚才的梦幻回到现实中来。

  不愿一个人在风中在雨中走在那街道上,不愿在孤独中喧哗中冰冷中想念着牵挂的你!

  〈四〉
  我以为你给了我一线希望
  我伸出手却只是冰冷铁窗
  --〈铁窗〉
 
  岁月如梭,不知不觉的,大学里的第二个圣诞节来了。按照惯例,我还是给好同学寄卡,这里面,当然有sing的份。其他同学的卡,当然容易写啦,男的就千篇一律地写"圣诞快乐,新年快乐",女的就写一些赞美她的话,例如她越来越漂亮了等等。轮到写sing的卡了,我不得不慎重考虑。我想不出什么有水平的句子,还好我对流行歌曲还算比较有研究,选了辛晓琪的《味道》里的几句歌词:
sing:
   想念你的笑,
   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的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祝你圣诞快乐!
                        mgo
  我对我写的这几句相当满意,我写这些话并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想表达一下心中的感觉而已。虽然我在平时写信的时候不写这些比较有特殊含义的话,但是寄卡片一年才一次,写得猖狂一点应该无所谓,所以我并不存在着和去年那样的希望。

  过了几天,其他同学的卡都纷纷地寄过来了,但是还不见sing的卡的踪影。难道这次我写得太猖狂,她一气之下不给我寄了。我为自己的过错而懊悔万分!就在我快绝望的时候,她的卡姗姗来迟。

  1998年一月四日,说来也奇怪,今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和往常一样在早上9点钟打开了我的信箱,一个大大的信封躺在那里,我一看上面的字,就知道是sing寄来的。我还来不及拆开来看,上课铃声就响了,我只好匆匆忙忙地就了教室。上课时,我忍不住偷偷地拆开了那封信,里面是一张很大的,很漂亮的圣诞卡。

  我轻轻地打开那张卡,卡里面夹着的一样东西一下子使我惊呆了。那是一块丝绸做的布,正方形的,上面写着一句名垂千古的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几乎有快要晕过去的感觉,全身的血都向上涌。我想这时候我肯定是满脸通红。这是什么意思呢?我想起小说中古代女子向男子表示爱慕之心时,都会送一块手帕给对方。难道她也是这个意思?

  我暂时先合上了那张卡,我得先冷静一下才行,不然的话,我一定会晕过去或者得个脑充血而被送去医院。过了几分钟,等我的心跳从每分钟两百下降到八十下后,我又轻轻的打开了那张卡,上面有她写的字:

mgo:
  据说我赠的此块破布有擦眼泪,擦鼻涕,擦桌子等诸多功效,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介绍了,你自己慢慢去实践吧!

  这就是sing,她能够用如此幽默的语气来送我一块布,我难道有不接受的理由吗?

  但是我始终不明白她送我这块布的用意何在,难道她真的对我也有所倾心?或者她心血来潮地"调戏"我一下?

  那一整天我都在考虑着这个问题,做什么事都无精打采。我想,那一天是我最辛苦的一天,脑细胞几乎死掉三分之二。到了晚上,我终于痛下决心,就认为她对我有所倾心吧!因为我是男孩子,应该主动一点才行,怎么好意思等到一个女孩子向你说她喜欢你呢?何况,我宁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没有这回事的话也一笑了之就算了。男子汉大丈夫,敢爱敢恨,何必象个小女人一样婆婆妈妈呢!万一她真的有那个意思,而我错过了这个机会,那就成了我一辈子的错了!

于是我又给她写信。

sing:
  今天是我有史以来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我收到了你的卡,还有你送给我的那块可以"擦眼泪,擦鼻涕"的破布,我真是高兴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于是那块破布正好可以派上用场,这就是PnP(即擦即用)吧。

  本来心中有很多话要向你倾诉,但由于时间紧迫,在下只好长话短说,这是我最想对你说的一句话:
      想起很久没有告诉你,对你牵挂的心从未改变
      外面世界若使我疲倦,总是最想飞奔到你的身边
                                mgo

  在信中,我不敢说说"我好喜欢你",那样的话太露骨了,不符合我的个性,我只能那这种比较含蓄的话来表达我的心意。

  这一次,我没有收到她的回信,也许是我当时的自我感觉太好的缘故吧,我认为这是因为她快要期末考试才没空给我回信,而并没有想到其他的原因。

  从收到她的信的那一天起,我就一直保持高度的兴奋状态,好象我都没有一刻平静下来过。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每当在路上看到一个女孩子时,我总会拿她和sing作对比,而我得出的结论往往都是sing漂亮过她,这可能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吃饭时,我会想到今天sing吃什么菜呢;睡觉时,我又会想到sing睡着了没有,她会不会现在也在想着我呢(不要脸,自作多情);上课时,脑中老是出现sing的微笑,赶也赶不走。我也曾经希望自己不要时刻地挂住她,然而,这种希望,就象是希望太阳从西边出来一样。

  我时刻盼望着快点考完试回家,就可以见到sing。一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就象太平洋里的波涛一样汹涌澎湃。在接下来的复习考试中,我几乎没有用任何心思,在考场上"兵败如山倒",不知在情场上我是否会"所向披靡,一往无前"呢?

  终于踏上了归途,坐在了火车上,但我的心早已飞回了几千里外的家里。尽管火车时速已达每小时一百多公里,但是此时没有每小时一千公里恐怕满足不了我的要求。经过二十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回到了盼望一久的家中,我向天狂吼:“我回来了!”

  第一件事就是给sing打电话。马上就可以听到sing的声音了,我用颤抖的手指拨下了那个电话号码,嘟--嘟--嘟,在电话响了三声之后,我终于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多少天来朝思暮想的声音:“喂……”

  我迫不及待的说道:“身无彩凤双飞翼。”

  凭借她那发达的后脑,她马上就明白过来,她在电话的那边嘻嘻的笑了:

“原来是你啊,mgo,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怎么不回答出下一句呢?sing。”
“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才懒的回答呢?”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比你早四天,你现在肯定累了,先去休息一下,明天在打电话给我好吗?”

  你说的话我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凭你这么温柔的语气,就是要我把这个电话机吃下去,我也不会皱下眉头,保证绝对不吐出一个三极管来。“好的,那明天见。”

  挂下了电话,我联想翩翩,想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想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想起了七仙女和董永。殊不知,我在这里犯下了一个滔天大错,因为我想到的这三个故事全都是悲剧,贾宝玉出家当了和尚;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结局是“彩虹万里百花开,花间蝴蝶成双对;千年万代不分开,梁山伯与祝英台”

  七仙女和董永也只能隔着天河情意绵绵地对唱"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脸"。

  我的故事呢,会不会也象他们的那样悲惨呢?不过如果能象他们那样流芳百世,那我也心满意足了。

  假期中,我每天最想做的事就是打电话给sing,跟她聊上一两个小时,但是我们都绝口不提她为什么要送给我那块破布。渐渐地,有一句话越来越迫切的涌上我的心头,我几乎快要忍不住了,我觉地不跟她说出那句话,我快要憋死了。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因为那句话已在我的门牙上逗留了好几天,我一张口它就要跳出来了。我在电话里对她说:“我有一句话想对你说,可以吗?”

“好的。”
“真的吗?"我有点紧张。
“如果不好的话就不用说了!”
“我觉得用普通话说`我好喜欢你`真是有点不好意思,我就用广东话说了,我好钟意你。"我用广东话说出了那五个字。我是学林忆莲在演唱会中所说的:“我觉得用广东话说我爱你真是有点不好意思,我就用英文讲了,I love you。" 
“……”她沉默了几秒钟,电话里什么声音也没有,我只听到我的心在跳

“你听不听得懂?"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问这么无聊的问题。
“听不懂。我还有事要做,先说到这里了,bye!"她匆匆地挂了电话。

  我也放下了电话,没有一丝欣喜的感觉,心情却反而变得沉重了。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是酸,是甜,是苦,还是辣?

  第二天,我和往常一样的打电话给她,我忽然觉得现在的感觉跟以前不同了,好象彼此都有很紧张,很尴尬的感觉,聊起天来也不大顺畅,经常会莫名其妙的停下来无话可说。有时候,说不了几分钟,她就会借口有事而挂了电话。

  大年三十晚上,我特意等到十二点。等新年的钟声一敲响,我马上打电话给她,我觉得这样会比较浪漫一点。

“sing,你好啊,新年快乐!"我激动地说。

“mgo,新年快乐!"她没有丝毫的惊喜,似乎并不很欢迎我这么晚打电话给她。

“今晚玩得开心吗?”
“一般啦,还算不错。”
“打算几点钟睡觉啊?”
“到时候看。哎呀,我要看电视了。bye!”

  我精心策划的"阴谋"就这样破灭了!
  我很心酸,难道在你的心目中,我连一台电视机都不如吗?
  我觉得自己就象是一个落水者,看到了水中漂着一跟木头,然而那木头却离我越来越远了。

  寒假很快就要过去了,在假期中,我除了对她说出那句话以为,没有任何进展。我实在是很不甘心,真的很不甘心。我也很难明白,为什么她要送我那块布,而在我说出那句话之后,又对我冷若冰霜?我百思不得其解。

  难怪人们都说"女人心,海底针"!
  头好痛啊!
  明天我就要走了,就要离开这温暖的家。而明天正好是情人节,对我这种没有情人的人来说,只会给我增加痛苦,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呢!除非……

  我应该使出《泡妞十八法》中的最后一招--乾坤大挪移了。

  今晚的天气很好,一轮圆月挂在天空,照得大地洁白一片。

  好一个浪漫的夜晚!

  我手捧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来到了她家的楼下。

  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她,叫她下来,我有事找她。

  在楼下等她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心是很纯洁,很神圣的。我象是在做一件很光荣的为人民服务的事,就象董存瑞双手托住炸药包炸碉堡,黄继光用胸口堵住敌人的枪眼。

  我抬头看了一眼月亮,月亮很圆,很大。这时候我想起了一句诗来:

      天若有情天亦老
      月如无恨月长圆

  我又看看手中的玫瑰,很香,很漂亮,只可惜明天它可能就会枯萎了。

  过了几分钟,她下来了,我迎了上去。

  借着月光,我端详着她。

  她剪了短发,是梁咏琪的那种。依然戴着那副大大的眼镜,很有读书人的味道。好象比以前胖了一点,大概是大学里太舒服的缘故吧!

  我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放在她面前,笑着说:“送给你的。"其实,我心
里紧张着要命。

“我可不可以不收下?"她也笑着问我。

“你说呢?”

   她脸上突然显示出一种很庄重的表情,正气凛然地对我说:“上次你在电话里说你很喜欢我,但是我觉得我还小,还没有考虑过这种事情。"

  晴天一个霹雳,我差一点七孔流血。

  我故意装着很大方,笑着说:“那是我误会了!”

  此时,我的心在流血,流出来的血可能会染红黄河。

“我明天要走了!”
“那祝你一路顺风!”

  告别了sing,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大街上流浪,手捧着那令人伤心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霓虹灯照出了我长长的背影。回想着刚才那番令人伤心欲绝的对话,我仰天长叹。如果你觉得你还小的话,就让我在一千零一夜后再送给你这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吧!我的手一下下的撕掉了一片片花瓣,让它飘落在风中!花碎了可以再买过,但是我的一番"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情意却如一江春水向东流!

  第二天,我怀着一颗千疮百孔的心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没想到,我满怀希望地回来,却带着伤心而去。

  火车渐渐地启动了,载着我和我的那颗心,那座城市离我越来越远了,终于,什么都看不见了……

  后来,我们又在BBS上碰到了,下面是我们间的对话。

mgo:hi,这么巧?
sing:是啊,我刚来。
mgo:最近还忙吗?
sing:不是很忙,你呢?
mgo:空得很。大学里的生活真是无聊。
sing:没有你感兴趣的事吗?
mgo:看到靓女我会多看几眼。
sing:那你有没有遇到你的……?
mgo:无人与我"共此一帘幽梦",除非你愿意。
sing:我决不,真的。
mgo:所以我的生活就没有乐趣了。
sing:天涯何处无芳草……”。”bless mgo
mgo:心有独钟。
sing:别,我怕。
mgo:那你当初为什么送我那块破布?
sing:我只不过是正好想起你说的话,顺便送给你,你误会的话,我向你道歉

  噢,my god!我的头一下子炸了,我明白了,我什么都明白了!
  over,it is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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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06:38 CST 0
<![CDATA[暗恋是最美丽的(上) ]]> .html
 
 


 

暗恋是最美丽的(上)

  《一》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我一直都很不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暗恋算不算是初恋。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样我才能堂堂正正的说:“我已经有过初恋了!”

  她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从一进高中的第一天,我就对她另眼相待。因为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这个人会很有趣。她算不上很漂亮,但是让人感到很舒服,是属于那种清纯可爱型的女骇。脸圆圆的,笑起来还会有若隐若现的两个小酒窝。她戴一副大大的眼镜,面积几乎等于她的脸的1。2,使人一眼看上去就会先看到她的眼镜。但是她的鼻子又是比较小,完全不堪大眼镜的重负,所以眼镜就会慢慢地滑下来,直到架在鼻尖上。于是她只得动用她的纤纤素手,轻轻的把它推上去。这轻轻一推,太酷了,简直杀死人不陪命,胜过小李的飞刀,段誉的一阳指。我完全被她倾倒了。

  她还有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后脑很发达。后来我知道她是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高中的,哦,难怪后脑这么发达。我不由地对她崇拜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一见倾心"或"一见钟情",反正她在我的心中已留下了一些影子。

  于是我的生活就开始以她为主轴在旋转着。

  我的座位跟她离得比较远,每天我都要在这两点之间做七八次匀速直线运动,要么借她的课堂笔记,要么问她不懂的问题。尽管我的成绩也相当不错,但跟她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一来二去,我都跟她混得相当熟了。

  有时,我也会耍耍我的小聪明,出些问题考考她。然而没有一次可以难倒她。

  在她面前,我象是一颗棋子,进退全不由自己。

  有一次,我恰好看到她走在我的前面。我觉得这是一个接近她的好机会。于是我想起了周星驰在《逃学威龙》里追朱茵时所用的招数。我抄条近路飞奔到她的前方,然后若无其事的站在那里,等着她过来。等她走近的时候,我故作惊喜的跟她打招呼:“HI,这么巧?"她却笑着奸诈地说:“咦,我刚才
还看到你在我后面的,怎么一下子在我前面了?这个情景好象比较熟悉啊,我想一下……哦,周星驰好象有这一招,是不是?”

  我顿时无地自容,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下去。

  但是我怎么可以输给她呢?我大声笑道:“你看错了吧,小姐。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拜拜!"然后,就象被一只老虎追赶一样的逃离了现场。

  《泡妞十八法》第一招大败而归,我真是无脸面对祖师爷。不过厉害的在后面呢,我绝对不会放弃的。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如今我才一出祁山而已,有什么所谓呢?

  我更坚定了用烈火劈开这座冰山的信心。

  等着瞧!

  机会总会有的!

  过了一个学期,全班同学换位置,我希望能抢占到一个有利的地形。

  果然,天从人愿,我竟然神差鬼使般地被安排到她后面的座位。

  哇,我发达了!我平时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今天终于得到如来佛祖的奖赏。

  我不禁的要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

  于是,天是那么地明朗,花是那么的鲜艳。在我的眼中,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愉快。每天我都找机会跟她聊天,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我更是一个有着三寸不烂之舌,讲起话来唾沫横飞的家伙,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个前世就应该相遇的人终于相遇了。我们真是"香味相投",聊的话题从数学老师的秃顶到化学老师太矮,从手指聊到脚爪,从买菜的老太婆到007邦德,包罗万象,什么都聊,我们的话就象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在与她的交往中,我渐渐地对她有了更深的了解。我发现她并不是一个死读书的人,她的知识范围相当的广(看来她的后脑容量大,装的东西也多)。

  她爱写诗,而且写的诗相当有水平。例如,有一次,她给我看她写的一句诗:

  "一朵黄花,
  沿着墙角落了,
   连一丝清香也不曾留下”

  如此有诗意的句子,我看了真是想哭。我对她的敬佩更加深了,我抬起头, 久久望着她那双藏在大眼镜后的眸子,似乎想从那里发现一些什么。

  她还知道乔丹,坎通纳,杰克逊,麦当娜,她可以随时随地的背出徐志摩的诗: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她似乎并不拘束于所谓的淑女规则,她可以和我们男生大谈特谈许多问题。

  她走起路来也绝对不是"纤纤作细步",但却是"精妙世无双"。

  和她聊天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以前读书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到现在,我才发觉时间的珍贵,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如果时间可以买卖的话,我会用我所有的钱买那段日子。

  我们所在的学校是一所省重点中学,在全省都是赫赫有名的。学校管得很严,校园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校长的眼睛。任何人触范了条例,都要遭受<满清十大酷刑>。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学校的多少"天下有情人"在封建压迫之下不得不挥泪斩情丝,难成眷属。很多学生都称可恶的校长为"法海和尚"。

  有人说:“二十岁还没有初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而在我们学校,99.9999%的人他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作为一个21世纪的智商还算比较高的有为青年,在目睹了许多场《白蛇传》之后,自在没有胆量去亲自再主演一场。

  而她,作为我们学校智商最高脑袋最发达脑细胞作多的才女,在无数双眼睛盯着她希望她有所作为,自然也不能轻举妄动。

  因此,我尽量压抑自己的感情,以免在那多少人陷入的"百幕大三角"中迷失自己。但是,我越这样做,我就越无法控制自己。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都围绕着她在转。

  早自修,我就一动不动的望着她那美丽的背影。

  上课时,她的脸就似乎经常出现在黑板上。

  而到晚上,我的眼中,心中竟然只有她, Nothing else!

  到这时,我才明白台湾的一个"太监"为什么会唱一首<爱如潮水>,而且竟然会那么多人喜欢这个"太监"。

  但是,在她的面前,我尽量的掩饰自己,不暴露我那颗滚烫的心。让她觉得我只把她当作普通的同学。"喜欢她,就应该让她快乐"。我绝不会为了一时之快而不顾两人的大好前途。要知道,按照我们的水平,应该闭着眼睛都可以考上一流的重点大学。这样,我既要内心克制自己,在表面又得装得从容自如。可想而知,我是一个天才的表演家。我想,如果我去当演员的话,哪里轮得到那个恶心的小白脸去主演<泰坦尼克号>,拿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是没问题的,那样的话,不是可以拿足所有的奖项,来个圆满的结局。

  我知道,我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会毁了自己的。

  我是一个孝子,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父母的一片期望。

  我也一个好学生,因此也不能令老师失望,不能让一位未来的伟大的科学家就这样消失了。

  如果爱因斯坦当年碰到我这种情况,我保证他一定发明不出电灯泡来。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它年我若凌云时,看她还不乖乖的投怀送抱。

  我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了,我必须来一个了断。

  当我有了这分心思之后,我的心也踏实多了。

  怎么样来个了断呢?这个问题又使我的脑细胞死伤大半。我想出了我在电影,小说中看到过的所有方法。

  1 自己毁容,毁到无脸去见她,头上只剩下七个洞。这是最残酷的办法,好象还没有一个人毁容毁到只剩下七个洞的.似乎行不通。

  2 每天都去骂她一顿,让她对我恨之入骨,恨不得剥我的皮,吃我的肉,这样,我自然不可能再对她有非份之想。但是我这方面的能力太低,我骂人的词语不会超过五个。自然不能象周星驰那样把熬拜从三岁骂到八十岁,还要回过头来纠正四十五岁时骂错的地方。看来这样也不行。

  3 换班。不过换班的话,老师肯定要问我为什么。我又想不出什么正当的理由。而且我成绩好,班主任也不大愿意我去别的班。

  4 自杀。哎,这简直不可能。我一向是个乐观主义者,从来不会想到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而且我还没得到银两和女人,怎么可以离开这个世界呢?

  怎么办呢?这时我想起了李白的诗:

   "白发三千丈,
  缘愁似个长”

  想我这时候的白发会有三千根吧!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表面上什么都没发生,但我心中的那个念头更加坚定。因此我特别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终于有一天,我所期待的来了。那是我生命中难忘的一个日子。

  那一天,我不知拿了她的什么东西(我也忘记了),她急着要拿回去。

  以我的性格,她越想拿回去,我就偏偏越不给她。

  最后,她终于愤怒了。我想这就是我所期待的吧!

  我的心很平静,我静静的看着她。

  也许是我的冷静更加激怒了她。

  山洪爆发了!

  她拿起讲台上的一合粉笔向我扔过来……

  就在这一刹那间,我的心里涌出一股酸溜溜的感觉,在这一瞬间,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首先我想到的是一句诗:“自古多情空余恨”。我对她这样,她竟对我这样。我的心渐渐地往下沉。

  第二个镜头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我感到我就是那心肝欲碎的杜十娘。此时,我手上如果有杜十娘的百宝箱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向她扔过去。我眼前的一切已经模糊.我努力去控制自己,不让眼眶中的H2O滑落下来。

  我什么都没说,默默的转过身,背对着她,终于忍不住眨了一下眼。两颗泪珠悄然的在我脸上留下了两道痕迹。

  我在心里对她说:“去吧,我的爱!”

  我飞奔回宿舍,终于再也抵挡不住泛滥的洪水,轮到我的山洪爆发了。我的泪水象黄河之水一样绵绵不决地冲了下来。如果不是我加以控制的话,流量一定可以超过今年抗洪时长江的流量。

  我的性格一向是很倔强的,或者说我是一个"容易受伤的男人"。既然你已经对我这样,我又何必牵强的去做一些本来就没有结果的事呢!何况这本来就是我费尽心思想要做的事。

  此时,我暗暗发誓再也不去理她了,就当没认识过她吧。

  反正"天下美女多如云,何必独爱你一人"。

  就让往事随风,都随风,都随风,去吧!

  以后就"好好读书,重新做人"。

  好了,不要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不要让她的脸梦里相对。

  擦干眼泪!

  这一夜,我睡得迷迷糊糊,还好没有让她的脸出现在我的梦中。不过醒来时却发现,我的眼泪陪我过了一夜。

  第二天,我没有跟她说话。偶尔我也偷偷的看了她几眼,发现她还是跟往常一样的愉快地跟那些"很猥琐,很样衰"的男生聊天,却对我这个21世纪的靓仔视而不见。我的心真是一片黑暗,我想再没什么可以点燃。

  我没有主动跟她说话,she is the same 其实那时候,只要我主动的跟她说一下话,昨晚的事可能就象没发生过一样。但是以我的性格,怎么可以屈服于一个小女子?如果她先跟我道歉,我可能会感动得"涕泪并流",然后会说“这其实是我的错,我才应该向你道歉”。

  我不知道她此时心里想什么,不知是否跟我一样?如果有一个示波器,可以看出一个人思想的波动方程的话,那该多好啊!

  哎,算了吧,就这样算了吧!

  为了忘却那伤心的往事,后来,我以我的视力太好,坐在前面看不清楚为由让老师换了我的座位,从她后面换到了倒数第二排。这样跟她的距离一下子远了很多,我也不会时时刻刻的一抬头就看到她那熟悉的背影。

  《二》
  即使你离开,我热情未改
  这漫长夜里,谁人是我所爱
  --〈还是觉得你最好〉 

  从那以后,我又开始用功的读书,做回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孩子。有时候在路上碰到她,也装着没看见。其实有时候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条路如果只有两米宽,而对面走过来一个人你竟然看不到,除非你是瞎子。不过,大家好象都是瞎子,她也没"看到我"。此时我的心里感觉就好象是一个傅立叶级数,各种各样的分量都有。但其中振幅最大的就是"酸"这个分量。

  我没有理由责怪她为什么不跟我打招呼,因为我也不跟她打招呼。可是,我是有原因的啊?你呢,为什么?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高考也马上就要来了。那是分离前的一段日子。同学们都非常珍惜这段日子,过去很少交往的同学似乎也变得很熟悉了,大家都谈笑风声,彼此间都很融洽。而我,是一个极其外向的人,自然和每一个同学打得火热,跟大家谈自己未来的理想和目标。在那段日子,是何等地豪气冲天,豪情壮志,豪言壮语!那才是一段有理想的日子,一个有追求的年代!

  那时候的我,展望未来,真有一种"唯我独尊"的感觉。

  如今的我,展望未来,却是一种"茫茫天涯路,飘然何所依"的惆怅!

  真有"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一代枭雄,竟然“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与诸侯”,不知刘备何时会开一辆劳斯莱斯来接我!

  哎,这是后话!

  在那些日子,有时候我也曾默默地注意着她。她似乎没有任何的改变(她本来就不应该有什么改变,一切只有我一个人在主演),我们之间依然没有任何接触。她依旧是那幅活泼可爱的模样,其中,她的发型改变过两次--我清晰地记的。

  高考终于来了,在那紧张,激烈,决定了人的命运的三天里了,我发挥的并不好。接下来的是估分,填写志愿,都很快的过去了。我的分数并不高,超过重点线只有四五十分。又怕去北方,因为怕鼻子被冻得掉了。当时我有看到广东有四支甲A球队,有很多球赛看,所以就报了被称为"花花世界"的广州的
一所大学。

  谁知如今却"花已凋谢,人已憔悴",只剩下松日和平安在为广东人民挽回一点面子。真是辜负了在下的一片良苦用心!

  同学们为了给自己的高中生活流下美好的回忆,纷纷都准备了一本留言册,请同学们给自己留下几句心里话。我也准备了一本,大家纷纷地在我的本子上写着,各种各样的话都有,看着那些美妙的句子,就会令我想起那一个个一往无前,两肋插刀;三头六臂,四通八达;五颜六色,七上八下;九九归一,十全十美的兄弟姐妹们。但是在这些人中间,唯独没有她。

  她的留言本上也没有我的豪放的笔迹。放假了,同学们一个个陆续的走了。临走时,大家都依依惜别,泪水成河。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

  我们离别时的感觉跟柳永的感觉应该有些不同吧!

  我也曾经回到过我们以前的教室,去感受一下以前那美好的高中生活。可惜,

  “人面不知何处去,课桌依旧笑春风"。

  暑假里,我无聊的呆在家中,一个人,呆呆的,无事可做。偶尔也去好同学家里玩玩。有时候正好会碰到她,我尽量避免去接触她,偶尔我们的眼光也会有意无意的对视一下,然后便迅速的分开了,彼此都显得那么的心照不宣。每当夜深人静一个人躺在床上睡不着时,她就会自动的出现在我的脑中。我不知道这是条件反射还是非条件反射。此时,我又开始"想念她的笑,想念她的外套,想念她白色的袜子和她身上的味道"。窗外的明月啊,你是否代表她的心?

  每次听到那首《心雨》,我的心也会"沥沥的下着心雨"。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最后一次想你。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深深地把你想起!我眼眶中的H2O又止不住地落了下来。我怎能把你忘记呢,你是第一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女骇,第一个为你流泪的女骇!

  忘记你我做不到,不论天涯海角。

  两个月的暑假就在对她的思念中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都是比较压抑的,唯一让我兴奋的是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几天。在同学那里,我得知她考上了北方的一所名牌大学,跟我所在的垃圾学校有天镶之别。我真是无脸面对江东父老!她去了北方,我却去了南方,不知这是不是"孔雀南北飞"?

  我们就好象一只角的两条边,越来越远,永远再没有交点,我的心更沉重了!看来我只能"寄相思风雨中"了。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来陪你每一个春夏秋冬!我背上行李,含着热泪,毅然告别了父老乡亲,告别了生我养我的家乡,告别了那幅"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美景,告别了昨日的心情,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来到了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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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1:04:22 CST 0
<![CDATA[等,一个美丽的错误]]> .html
 
 

                                                                                                     等,一个美丽的错误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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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01 May 2008 10:53:41 CST 0